- +1
全球数治|跨国协作打击网络犯罪或进入新阶段
这里是“全球数治”专栏周报,追踪近期全球数字治理动态。
5月27日,第7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启动《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的决议,确定将于2022年1月正式启动公约谈判。这是继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第74/247号决议,决定在联大框架下成立特设政府间专家委员会,制定打击网络犯罪的全面国际公约之后,国际社会在迈向第一个互联网治理全球性公约的努力上取得的又一实质性进展。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问题。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特点,网络犯罪天然具有很强的跨国性,有效应对网络犯罪挑战离不开国际合作,一套能够有效协调各国立法和实践的统一规则至关重要。
当前,国际社会在网络犯罪领域仅有几部区域性的多边条约,如欧洲委员会《布达佩斯公约》、《阿拉伯国家联盟打击信息技术犯罪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等。这些区域性条约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侧重点各有不同,内容差别较大,缔约国家有限,无法成为打击网络犯罪的全球性解决方案。
国际社会对是否要制定全球性的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公约一直存在分歧。包括中国、俄罗斯、南非等在内的很多国家主张尽快在联合国框架下谈判制定全球性的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以美国、欧洲国家为主的部分《布达佩斯公约》缔约国主张将该公约作为“全球标准”,反对制定全球性公约。这也导致了联合国启动制定打击网络犯罪全球性法律文书的谈判一度困难重重。
2019年12月,第74届联大以79票赞成、60票反对、33票弃权,通过中国、俄罗斯等47国共同提出的《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决议,正式开启谈判制定打击网络犯罪全球性公约的进程。根据决议,联合国将设立一个代表所有区域的不限成员名额特设政府间专家委员会,拟定打击网络犯罪全球性公约。今年5月27日,第75届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关于启动《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的决议,确定了谈判的组织机构、时间、地点、参与对象、议事规则等具体内容,这意味着谈判将进入实质性开展阶段。
根据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张鹏副处长、随员王渊洁发表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0年第9期)上的文章,如果《公约》经谈判后最终成功出台,将会在四个重要方面发挥协调作用:一是协调定罪,明确各国应当将哪些行为规定为网络犯罪并予以处罚;二是协调管辖权,即对特定类型跨国网络犯罪的管辖权做出原则划分,确立一些缓解管辖权冲突的指导原则;三是协调国际合作,为打击网络犯罪的跨国执法合作、司法协助、引渡和追回犯罪资产合作提供基本框架;四是协调包括立法和执法措施、预防、国际交流和技术援助等在内的其他事项。这四方面事项互相衔接配合,将共同构成打击跨国网络犯罪的国际规则体系,通过协调各国立法和实践推进国际合作。
应当看到,在单边主义抬头、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碎片化的形势下,联大一直努力推动《公约》谈判进程,既彰显了多边主义,也维护了联合国在全球治理规则制定的引领地位,将会促进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网络空间健康可持续发展。
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获得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中国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
该部法案共分为七章,分别为:总则、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法律责任、附则,内容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二、明确了相关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数据活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和及时处置数据安全事件等义务和责任,通过严格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三、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在规范数据活动的同时,对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利用等做出相应规定,通过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更好服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来源:新华网)
欧盟委员会发布《国际数据转移标准合同条款》
6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国际数据转移标准合同条款》,意在为科技企业提供标准化和预先被批准的合规模板,使其符合欧盟数据安全传输要求,保护公民隐私,同时又能覆盖尽量多的数据流动场景,为欧洲的跨境数据传输减少法律障碍。(来源:欧盟委员会官网)
政策
欧盟计划推出“数字钱包”程序
6月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计划在一年内推出一款“数字钱包”应用程序,提供给所有欧盟公民和企业在欧盟内跨境使用。“数字钱包”将包含数字身份证、驾照、电子支付等相关信息和功能,配置了严格的隐私保护措施,且并非强制性使用,目的在于为欧盟公民提供更大的数字安全性和灵活性。(来源:欧盟委员会官网)
肯尼亚总统敦促埃塞俄比亚开放移动支付市场
6月8日,肯尼亚总统乌胡鲁.肯雅塔敦促埃塞俄比亚政府向私人运营商和投资者开放其移动支付市场,称这将有利于埃塞俄比亚推进电信业改革,吸引更多外国投资。目前,埃塞俄比亚的电信业由国有的Ethio电信公司垄断,但政府正逐步推动改革,引入私人运营商,其中包括肯尼亚的Safaricom公司,但法律仍然禁止外国运营商参与提供移动金融服务。正在埃塞俄比亚访问的肯尼亚总统肯雅塔表示:“我希望贵国政府考虑在不久的将来开放移动支付服务,这将使埃塞俄比亚人民享有更具包容性的金融服务和渠道。”此举亦将为肯尼亚创造数以百万计的就业机会。(来源:路透社)
监管
美国国税局请求国会授权调查加密货币市场数据
6月9日,美国国税局局长查尔斯·瑞蒂(Charles Rettig)在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的一场听证会上表示,希望国会授权国税局采集价值超过1万美元的加密货币的转移信息。瑞蒂称,加密货币总值事实上已超过2万亿美元,在全球有8600多家交易所,但长期不受监管。美国可能因此蒙受巨额的税收损失。拜登政府已将目标锁定在一些波动较大的加密资本市场,以征收资本利得税,并打击加密数字货币的非法使用。(来源:路透社)
法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谷歌公司处以2.2亿欧元罚款
6月7日,法国反垄断机构“竞争管理局”对谷歌公司的在线广告业务进行了调查,认为谷歌公司的网络广告服务器通过使用“复杂算法拍卖流程”,获得了相对于其他广告拍卖平台更多的优势。法国竞争管理局认为谷歌此举属于对其自身市场支配力的滥用,已构成垄断,遂对其处以高达2.2亿欧元的罚款。谷歌公司已与竞争管理局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接受罚款,并同意改进部分程序化在线广告业务中的“自我偏好”行为。(来源:纽约时报)
美国宣布对澳大利亚等六国征收报复性关税,回应其对美国企业收取数字服务税
6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澳大利亚、英国、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和土耳其这六国总价值约为21亿美元的商品收取25%的报复性关税,以回应这些国家向亚马逊、谷歌、Facebook等美国公司收取数字服务税。不过,美国政府同时宣布该关税政策将在180天后执行,以便留出时间与六国分别进行协商谈判。(来源:路透社)
产业
日本将推出国家芯片计划
6月4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报告,表示将推出国家芯片计划,把推动半导体产业规模增长作为一个重要的“国家工程”,考虑在普通行业政策之外给予“特殊待遇”。日本此举旨在应对全球芯片短缺问题。目前,日本国内64%的半导体依赖进口,芯片供应不足已威胁到日本的汽车制造等行业。除了推动本国芯片制造商进行升级,日本还将支持海外芯片制造商在日本建立生产基地,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日本对半导体的需求。(来源:TechWeb)
巴西圣保罗州政府出台《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
5月28日,巴西圣保罗州政府出台《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以加快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圣保罗州政府计划设立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本地企业开展跨界合作,促进制造业资源要素和产业体系全局性优化,推进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强化企业对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探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数据智能服务、智慧物流、平台经济等新服务业态。(来源:中国科技网)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