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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佳洁士虚假广告被罚603万:“DUANG是没用的”
2015年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佳洁士10日凌晨发表声明称:该电视广告已于去年年中全面停播;广告中的“1天美白”意指结合正确刷牙方式,配套该公司的牙齿美白套装使用;所有产品经过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两位上海市民这样说……
上海市民周先生:“罚得太少了,应该多罚点。”
“国际大品牌应该对他们更严格得要求,让他们带个头嘛。”
“假如产品虚假,明星也要处罚的。”
“明星代言有连带责任。”
“骗人的,明知道骗人的,白个牙哪有这么简单?”
“我刷了一辈子牙都没刷白。”
“我不看广告的,没用的。其实主要是刷牙的方式,跟那个宣传没有多大关系的。”
“明星代言肯定要负责,他获得利益就有这个义务为代言负责任。”
“成龙代言的那个霸王我用过,没有用。”
“DUANG、DUANG、没用的。”
“骗人的用了一次就不用了。”
“监管太轻了,要重罚,罚到倾家荡产,以后就不敢了。”
上海市民姜小姐:
“这种广告应该不止他们一家吧。”
“如果罚能起到遏制的效果,也是可以的,但是我觉得起不了什么效果。”
“明星代言最起码应该保证他代言的产品百分之八九十是真的吧,不能太过于夸张了。”
“代言之前不用说试用,最起码也要调查一下这个产品。”
“知道和广告宣传出来的差距到底有多大,就是稍微夸张一点是可以的。”
“但是也不能完全脱离这个产品本身的真实性能。”
“毕竟明星是和厂家签了合约的,应该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对公众负责。”
“还是有一部分人会因为明星的代言而选择这个产品,所以他应该对公众形象负责任。”
“我是不会买的,因为我对明星不是很感冒。”
“国家部门的职能要得到发挥,要监管。”
“没人监管厂家肯定不会停止的,毕竟是市场行为。”
“罚钱,治标不治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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