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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保障基金4月启动,信托公司吐槽认购标准一刀切
信托保障基金本应是利好行业发展的风控机制,近日却遭到了信托公司的吐槽,原因就是认购标准一刀切。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中国银监会已于2月25日下发《关于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该基金筹集、分配及结算的具体细节。
其一,4月1日前信托公司应统一按照2014年末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其二,4月1日后的新设业务,资金信托按发行金额的1%计算认购;财产信托按公司实际收取报酬(管理费、手续费、佣金等)的5%计算认购,且应该在每季结束后15个工作日完成认购和结算工作。
对此,多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通知》有意进行区别对待,但统一1%的认购比例仍不够合理,“关键在于风险有没有大到这个程度,应该是风险大的,多缴一些;风险小的,少缴一些”。
“在目前差异化较弱的情况下,风险控制好的公司反而相对付出了更高的成本。当然知道管理层不容易,必须有一个系统化的设计。”一业内人士如是说。
所谓信托保障基金,是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该基金的管理办法去年底发布,一周后,基金管理公司也宣布挂牌,此次则等于定下来4月1日基金正式启动。
除了信托公司被无差别对待外,关于不同的信托种类,从业者也有话说。
一不愿具名的信托人士称,单一信托(编注:一般来说,信托按委托人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按信托标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信托公司都不承担风险,这也需要认购1%,并不合理。“投资者自己找的项目,说明他对这个项目风险是认可的。”在他看来,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识别和认可程度也是考量认购保障基金比例的重要因素。
“比如阳光私募,现在投资者的风险认可度就比较高。还有标准化信托产品,通常是投资股票的,股票亏了,投资者就容易接受,但如果是投资融资性信托亏了,可能就不容易接受,这是个观念问题。”上述人士表示。
有的信托人士则指出,无论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产品,还是通道类业务产品,都按1%的标准来认购。但信托公司作为“通道”的利润并不高,对信托公司而言,无异于把生意拱手让给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
此前,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赤还曾撰文建议,将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和股权型资金信托比照财产性信托,按照报酬的一定比例认购保障基金。
另外,不少信托人士强调,信托公司的职责,是做好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而所谓“刚性兑付”,指的是即便信托公司已经尽职,但仍以自有资金进行兜底。换言之,如果投资者认为投资失败的责任不在信托公司,很多“刚性兑付”的压力就消失了。
除去这个争议点,《通知》还敲定了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认购主体方面,信托公司净资产余额认购和财产信托报酬认购,以公司自有资金完成。资金信托中,融资性信托由融资人或用款人认购;对于投资性信托,信托公司可以将认购保障基金作为信托财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由信托公司认购。收益方面,信托公司可获得的收益率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式为:分配收益=基本本金×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天数/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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