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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获释7月仍是“在押犯”:办不了驾照,买不成车票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2015-02-28 16: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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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1日法院改判后,王江峰获释。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图

        陕西男子王江峰自2014年7月改判无罪后,至今仍是“在押犯”身份,不仅办不了居住证,申请不到驾照,也不能网购火车票。

        2月27日,曾侦办此案的陕西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民警赵冬冬告诉澎湃新闻,经查验,王江峰的相关案件信息已经从新版系统中撤销,但老版系统中还存在。“我已联系监管支队,尽快处理。”

        王江峰是陕西富平县人,目前租住在西安北郊一城中村。他说,按规定,外地户口人员若在西安申请驾照,需要先办理居住证。2月27日,他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该证时,却遇到挫折:输入他的身份证号码后,公安内网仍显示,他因抢劫罪于2012年7月2日被投送监狱,刑期10年。

        此前的2014年12月,他还曾向西安两所驾校提交材料,申请代办驾照,均因公安内网显示他是“在押犯”的身份,过不了关。

        王江峰说,麻烦还不止这些,他想在一所学校餐厅承包摊位,也因身份问题,没法办营业执照,年前朋友帮他在富平火车站买票也未成功。澎湃新闻记者试图为他网购火车票,但输入身份证号后,弹出的提示称他的身份信息核验未通过,不能网络购票。

        王江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称,虽然可以通过向上级单位申请,为王江峰办理居住证,但要彻底解决问题,还得最初的办案机关撤销相关信息。

        王益分局曾告诉王江峰:“这事要层层上报到公安部监管局,然后才能撤销。”

        王江峰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1年12月3日被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刑拘。2012年5月21日,王益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江峰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王江峰提出申诉,案件得到检察机关抗诉。此后经过再审,法院于2014年7月11日改判王江峰无罪。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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