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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尖、傅月庵谈读书:“不三不四”的东西给你人生最多滋养

毛尖 傅月庵
2015-02-14 20: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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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月庵:人生忧患识字始。等到会读书,大概就无药可救了。我很早便爱看书,看到有图的书,花花绿绿,便想翻翻看看,等上了学,每次开学发课本,当天晚上非要把所有书都翻遍看完,才肯上床睡觉。识字后,真的便忧患了。家里穷,没教科书。竟然也就超龄阅读了。

        读什么?我大舅是老国民党员,也是个后备军人,我老去他的书柜翻书,什么《国魂月刊》《战地政务》《中央》《胜利之光》都看,八股得不得了,可在小孩眼中,那是通往看不到的世界的一条路,看着看着,养成了习惯。日后回头读文学、历史书,都不成问题了。我的体验是,看什么书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养成阅读习惯。有了习惯就好办事!

        毛尖:是,读什么一点都不重要!我的识字课本是我父母锁在抽屉深处的一本《生育手册》,在我走进教室学“少年宫”前,我就认识“子宫”了。这种今天看来纯属生理知识的读本,在当年属于禁书,所以,我和姐姐如饥似渴地看啊看,这事情的后果并不坏,因为姐姐不愿意向我解释书中的很多生理名词,逼着我自力更生开始认字。认字以后,父亲的书柜就再也锁不住。

        那些年,名著是凭票供应的,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基督山伯爵》之类的书是要锁起来的。但是,钥匙只能激发我们的热情,我们不择手段地找书看,看不到的,就抄,那时流行着多少手抄本已经无法统计。常常,经过太多人手的手抄本,结尾几页没了,于是,有人狗尾续貂,像《第二次握手》,我至少看过三个结尾。而当我终于能读懂《红楼梦》,我发现父亲的书柜也不再上锁。今天想想,那真是一段激情燃烧的读书岁月。

        傅月庵:我读国中时,有个同学英文特别好,懂特多词汇,大家以为跟他爸爸是外事警官有关。有一回到他家去,他神秘兮兮地从他爸妈卧房橱柜里拿出一堆英文杂志Playboy,与朋友共享,还指指点点说明这个女生(自然是没穿衣服的)是谁,这个笑话多好笑,这张图片重点是什么。原来他老兄成天查单词,想方设法搞懂内容,英文自然好!那是1970年代的事,Playboy是黄色大禁书,一般人拿不到,果然还是跟外事爸爸有关!

        说到禁书,台湾直到1987年解严后,才渐渐没有禁书。可我觉得,“没有罚,就没有逃的乐趣”,书不禁,读起来好像很不过瘾。记得我十六岁时第一次读到鲁迅《吶喊》(影印本),那种关窗闩户,紧张刺激的感受,至今历历在目。那个年代,读这玩意儿,可是要关进牢房的。隔几天,我在教室楼梯口碰到一位国文老师,他悄声正经问我:“你是不是有一本《吶喊》!?”我吓呆了:“嗯……嗯……”“借老师印一本吧!”他补了这句,我如逢大赦!

        毛尖:说起来仿佛蛮辩证。鲁迅是我们从小文学课堂里的必读书,在你们那儿是禁书;而我们小时候偷偷摸摸听的看的,常常还是港台产品。看得最多的是金庸,听得最多的是邓丽君。

        金庸倒不是禁书,只是父母、老师禁,因为背了《九阴真经》以后,我们就再也记不住《道德真经》,而且,像我表弟这样的孩子,就开始练武功,老想上少林,报纸上也一直有报道,初中高中的孩子偷偷上了开往洛阳的火车。金庸风靡,邓丽君更风靡,因为邓丽君是被官方禁止的。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最喜欢哼邓丽君,那调调,那歌词,驱动的青春荷尔蒙比今天的情色片厉害千万倍。反正,我们都热烈地抄过邓丽君的歌词,就像我们都热烈地抄过地下流传的情色读物《少女的心》。其实,邓丽君在大陆被禁止,不仅因为歌“黄色”,还因为“反动”,比如《何日君再来》这首歌,就在1980年的中国音协西山会议上被认定为“毒草”。你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邓丽君的靡靡之音确凿无疑沾着很多少年血。

        大陆第六代导演很热衷表现这种状况,像《青红》。有意思的是,1982年,我们还出过一本很流行的书,叫《怎样鉴别黄色歌曲》,今天重看此书,很多观点真还挺有道理。

        傅月庵:说来《何日君再来》这歌还真是命运多舛。抗战后期,日本人一唱再唱,有人说这根本是“贺日军再来”,咱们大后方可不能随魔鬼起舞,禁!到了台湾,国民党还禁它,原因是“内容荒谬怪诞、曲调狂荡低俗,危害社教、歌词颓废,影响民心士气”,讲穿了,“君”还是“军”,不过是“八路军”。没想到共产党也禁它,说它反动,八成这“君”又转成“国军”了。这才真是“荒谬怪诞”极了咧。

        其实,我们这一代四年级台湾小孩(大陆该说是“六○后”吧?你当然不是,还更后咧),半辈子都被禁这禁那,尤其读书,先是不准看课外书,读闲书,武侠、侦探、爱情文艺、漫画杂志,一概不许。后来又想提倡阅读,又不放心,便画个圈子,搞出“优良课外读物”这玩意儿,可优良读物就像“净化歌曲”,乏味得很,谁看得上眼?说到底,我还是服膺三联《读书》杂志开宗明义那句话,“读书无禁区”。“无”是对自己说的,就算有禁区,也要视若无物,旁若无人,大步用力踩进去,因为给你人生最多滋养,让你明白人间真相的,往往都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东西啊。

        毛尖:“不三不四”说得真好,就是这个理。譬如我们小时候看《英雄虎胆》,印象最深的是扮演坏女人的王晓棠跳伦巴。不过呢,人生也很有意思,也许我们整个青春期都在悄悄地谈论伦巴,但是,英雄的形象也并不会在记忆里消失,然后,随着岁月流逝,牢固在心头的既不是伦巴,也不是英雄,而是其他。

        就像大学时候不舍昼夜看的《金瓶梅》,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为了看色情在那里通宵达旦,但是,种子落在土地上,总会长出果子。看着看着,有些在《金瓶梅》里看到了经济问题,有些看到了世情风俗,有些变成了女性主义者,有些变成了考古专家,而真正因此走上性学研究的反而没有。这个,也是好作品的一个惯例吧,永远有超出作者和读者自己意料的地方,而这些“剩余物”,不知不觉就在什么地方发了芽,不知不觉把我们带向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所以,所谓的禁区,只是个修辞。雷蒙德·卡佛有篇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最近又突然红火,因为出现在奥斯卡热门电影《鸟人》中,这篇小说最有意思的就是这个题目,我觉得它精确地表述了爱情,或者说,读书的目标,是那样的无法被准确定位。

        傅月庵:读书,讲穿了,就像我们现在的对话一样,测不准!若能跟作者对话,开始时重点也许是这个,可聊着聊着,很可能就岔出连你自己都想象不出来的精彩道路来,行行复行行,山阴道上应接不暇,那是读书的理想状态,快乐得不得了。《水浒传》序言里说:“快意之事莫如友,快友之快莫如谈。”书是朋友,痛快的朋友、让人有快感的朋友,都是聊出来的,做为一名读者,你得跟作者“对话”,可千万别“听话”,俯首听他“训话”了。

        

        傅月庵:也聊聊写作吧。其实我不太喜欢写作,太闷了,一个人埋头写写写,有时还塞车,接不下去,有点无聊,所以常拖稿,出了名的“我不会不到,就是常迟到”,说起来真有点丢脸,新年新志愿:今年不拖稿!

        回头想想,我所以提笔写作,其实很有点虚荣心作祟。无非书看多了,总觉得写作好像也不难,甚至还有“就这样?我来写也不比你差!”的妄念,加上工作需要,朋友(尤其女的)也帮腔,反正诅咒别人死:“大哥,你一定行的!”傻傻的也就写了,谁晓得一写就上身,欲罢不能,竟也搞出了几本书。但骨子里,我还是觉得我就是个编辑,我喜欢编书喜欢看书,可写作能免则免,反正这世界少我一篇文章,一点也不会失色。

        或许因为这样,看到好文章,总会暗自庆幸,偷笑!上个月在“脸书”连看了张大春两篇文章,一新一旧,《给柯文哲上一课》跟《乱世之学》,看后两感想:一是你老人家文章这么漂亮,别人还怎么混啊?二是人贵自知,幸好我以编辑立身,没跟你同行。大乐!

        毛尖:跟你一样,我好像也是被怂恿着开始写作。年轻的时候,特别经不起别人表扬。陆灏编《万象》,写了一篇,他让继续写,就继续写,然后居然收到陌生读者来信,估计当我是男人,用的很粉嫩的信纸,还有约打乒乓球打篮球的。上世纪末情调还是非常健康的,女读者把她们的偶像照片寄给我,有刘德华,也有苏童,那时候我有闲也认真,给读者回信,告诉他们我是女的,告诉他们我跟文章里的人有距离。

        如此开始写作。从2001年写上专栏,至今倒也有十多年。不过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家,因为“专栏作家”就像男女朋友一样,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不能登堂入室。所以看到王安忆老师啊孙甘露老师啊,马上心里就脱帽致敬。他们才是作家。

        傅月庵:说到底,在我这“铁杆老文青”心目中,能写“小说”,那才好称作家。写出让人读得完的长篇小说,那就是真正的作家了。金宇澄也编也写了大半辈子,终究是个编辑,可《繁花》一出,谁不同意他是大作家呢?

        写专栏(或说写杂文),跟写小说本质还有些不同。写杂文像聊天,有据,想个话题,肚里有什么讲什么,讲到哪算到哪,讲完就等掌声(或砖块),不难;写小说可不一样,纯然虚构,平地起高楼,得布局得铺陈得揣摩人物神情口吻,专业太多,且都是自个儿玩,很孤独,很不容易。

        反过来说,能写小说,偶而写写杂文,相对容易多了。不信看看张大春、骆以军、贾平凹、西西,哪个不能扯,不写得一手好文?就连鲁迅,也是小说起家,方才写杂文(我老觉得,鲁迅不继续写小说,那是中国革命之幸,却是中国文学之大不幸)。没写过小说(或讲个大故事),难称作家(诗人是诗人,那是别材,况且诗人也不爱自称作家呗),这纯然是主观的偏见,却始终在我心里萦绕不去。

        毛尖:不过说到小说、杂文、诗歌这些体裁的分野,我倒有些不同的感受。可能也是我专栏写久了,报纸杂志跟我约稿,我的第一个问题永远是:“多少字数?”也就是说,对于我,字数就是体裁。这跟小时候老师布置作文时的第一反应一样,“写记叙文、议论文还是说明文”?基本上,两千字以内的文章,我当杂文写,五千字以上的文章,就有点像是写短篇了,虽然我不会写小说。

        同时,因为互联网的勃兴,从博客到微博到微信,就发表形态而言,最明显的就是“字数”的变化,就像车程改变距离,就像电邮代替信件。今天的文学形态,只用小说、散文、诗歌这些传统方式来定义,可能也会因为思考的惯性而疏忽一些变革性的因素。当然,小说、诗歌这些概念,依然会是文学研究的最有效概念,但“字数”这种看上去特别不文学的概念,也应该适时地进入批评视域,因为我觉得这是文学研究对时代“速度”或“速率”的一个反应。在当代最活跃的影视剧生态圈,“集数”已经是电视剧的最重要生产概念,“字数”的重要性,应该也是不言而喻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

        傅月庵:同意之至。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像中国武术常讲:“一分长,一分强;一分短,一分险。”写长文章跟短文章完全不同。以前写博客,动辄两三千字,甚至五千也觉得平常。脸书、微博、微信出现之后,文章当“文案”写,几百字就收尾了。着重渲染情感、提供信息,至于知识,老实说,很难!

        脸书写久了,脑袋慢慢被制约,如今要我写五千字的文章(文案哪有五千字的?)竟有些吃力了。这种事,无所谓对错,但若论武功,总得长短都行,甚至“博而后约”相对上路。整天写微博、脸书,我估计会被限制住,不容易发展的。

        同样的道理,以前通讯难,手写信一写就一大迭,E-mail出来后,几百字了不起,讲的都是很实际的事,等到“简讯”(短讯息)出现后,你一言我一语,为了抢速度,一次很难超过三十字,但对话绝不等于文章,“尺牍”这一门艺术,大概也就走上穷途末路了。时代在变,计算机在制约,未必“轻薄短小”就不好,但若人人都只“轻薄短小”,那就麻烦了。计算机真的很方便,但是否有助于写作?我实在不敢说,尤其互联网出现之后,老分心hyperlink跳来跳去,很难专心,至少我是这样的。

        毛尖:是啊,我只要在家,平均半个小时要去查看微信。到一个饭店,还没坐下,先问人家要WIFI密码。如果网络坏了,就完全不能生活,好像全世界都在给我写信,失恋似的。这样的状态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我觉得自己的写作已经完全被这种状态所塑造,甚至,极端点说,没有计算机,我已经没法写作。

        计算机上写累了,就去网上游荡一会,就像上世纪的写作者那样,去南京路、淮海路看看,去人群中走走,看看新鲜的面孔、新鲜的水果,而我去网上看看新鲜的消息新鲜的词汇,看看群架听听八卦,它们有时会严重干扰我的写作,让我整整一天没法再继续写,但有时,也会突然强有力地刺激我。事实上,作为一个专栏作家,我改了名侦探马普尔小姐的一句名言为自己开脱:“一个对八卦没兴趣的人,肯定写不好专栏。”

        这是一个有太多八卦太多段子的时代,而我觉得,既然我们面对了这样一个时代,我们就从这些八卦这些段子中汲取能量吧,说到底,这个方生方死的时代到底会走向哪里,可能就看我们用什么态度生活。而我想,我们只能乐观了,因为这是一个新事物像洪水般降临的时代。

        傅月庵:“八卦是推动人类文明前进的最大力量!”1997年初识网络,主持一个留言板时,看到那么多的讯息、八卦如洪水溃堤奔来,我便曾如此戏言,到了今天,脸书、推特、微信……可不正没日没夜地在印证这件事。不要说它没用,问题在于你会不会用?说到底,我们聊读书时的结论一点没错:给你人生最多滋养的,让你明白人间真相的,往往都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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