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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官员强奸民警妻子”案:市县两级纪委、公安介入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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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下午,湖南省衡山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夏建军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衡阳市、衡山县高度重视“民警举报称其妻被官员强奸”事件,目前市县两级纪委、公安已经介入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后,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6日上午,澎湃新闻独家报道了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某涉嫌强奸警察妻子李某一事。知情人称,李某曾为汪某下属;汪某46岁,曾任沙泉乡党委书记;李某30岁,曾任沙泉乡妇女主任,后来,俩人均调到县里任职。
衡山县沙泉乡政府一值班人员证实,汪某曾任沙泉乡党委书记,李某曾任沙泉乡妇女主任,但两人目前均已调到县里;其中,李某调到团县委。
案发后,李某丈夫、衡山县公安局干部陈某某发帖举报此事。澎湃新闻多方证实,陈某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均系当地领导干部。
网帖称,2月4日晚,汪某和李某赴前同事饭局后,汪某送被灌醉的李某回家,将车停在李某家楼下;支走司机,在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上“趁妻子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举报人(警察陈某某)称,在强奸现场质问汪某为何强奸其妻子时,汪某曾冲他大喊“你算什么东西,不要多管闲事,滚远点。”
举报网帖称,陈某某2014年被确诊为鼻咽癌晚期。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士处证实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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