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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源信息公开错漏多,环保组织称应与地方政府考核挂钩
1月31日,18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名向环保部发出一封关于大气污染源信息公开政策和行动的建议信,希望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2月4日,自然之友项目顾问林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尚未收到环保部的回复。
2014年8月,民间组织自然之友联合天津绿领、福建绿家园、绿色潇湘等环保组织,对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建立的污染源信息发布统一平台上国控污染源废气类企业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结果发现大部分省份在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对此,环保组织向环保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行动建议,包括实名制曝光超标排污企业,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奖惩机制等。
环保组织:大气污染源信息公开存较大问题
企业信息公开完整度排名。2014年1月1日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公开办法》)开始施行。截至2014年8月,各省市区环保部门已经发布了重点污染控制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系统。依据环保部要求,这些系统将对各个省市区国家重点污染监控企业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数据进行实时公示,公众可以依据这些数据了解污染物排放情况,也可以开展监督。
多家民间环保组织经过调查发现,监测数据实时在线公开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各地信息公开平台上污染源实时监测数据或没有,或无法查询,或时间滞后,存在较大问题。即使不少省份的国控废气类企业都公开了实时数据,但并非按照国家要求每小时更新。
企业基本信息公开排名。林红举例称,在湖南省上平台的废气类企业有52家未公开实时监测时间;天津有28家废气类企业公开了实时监测数据,但并不完整,而且不是每小时的数据;在重庆,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信息发布平台,而只是以表单的形式罗列出企业概况信息,并没有实时监测数据;甘肃的国控废气类企业有80家,但只有3家公开了实时监测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组织们发现一些地区公开的部分信息并不准确,尤其是企业基本信息、监测数据相关信息。对此,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建议将平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为环境信息公开指标与地方政府考核挂钩。
在建议信中,环保组织还建议环保部能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实名公布,并设立环保部门和国控污染企业公众接待日,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奖惩机制和多方监督检查机制,搭建“政府-公众-污染企业”的沟通平台,督促企业持续改善信息公开水平。
涉及大气污染监测的指标分为四个类别
企业监测基本概况公开情况排名。林红介绍,环保组织将涉及大气污染监测的指标分为四个类别: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情况;企业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企业监测基本概况的情况和公开监测数据的情况。这些类别所涉及的信息都是《公开办法》中要求公开的内容。环保组织按照类别来看各省区市公开污染信息的情况,同时根据公开的程度高低和信息的完整性,对各省区进行了排名。
由于环保组织搜集数据的时间是从2014年的8月1日至9月1日,排名仅体现在该时段内的信息公开情况。林红表示,环保组织们普遍认为企业公开的总体效果不太理想,但他们也看到江苏等省份的平台仍在不断完善中。
监测数据公开情况排名。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情况排名显示,北京排名最高,在线公开信息完整的国控废气类企业数量占所有公开废气类企业数量的比值为67%。但是,有十多个省份公开信息完整的企业数为零。
在企业基本信息公开方面,多数省份完成得不错。重庆、甘肃、福建、黑龙江和青海五省的企业仍需补充信息。而云南仍有几乎50%的企业基本信息不完整,在此类排名中垫底。
大多数省份的企业在披露监测基本概况方面,仍需较大幅度地改进。十四个省份处于最低等级。处于“优”与“良”两个等级的省份仅有六个省区。
在监测数据公开方面,多数省份完成情况不容乐观。十六个省份处于“一般”等级。完成最好的省份也仅有吉林、河南、上海和浙江四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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