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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网约车司机猥亵醉酒女乘客,获刑10个月禁业3年
凌晨时分,29岁网约车司机黄某利用女性乘客醉酒不备之际,对乘客实施亲吻、抚摸等猥亵行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6月3日下午,该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为防止黄某刑满后继续从事网约车行业,对女性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法院还依法对其作出从业禁止,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或假释期满三年内再从事客运相关职业。
这是上海黄浦法院首次对实施此类犯罪的网约车司机适用从业禁止。
29岁的黄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通过注册“飞嘀打车”软件接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2020年12月31日凌晨,被害人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叫车,“滴滴出行”将改订单分配给“飞嘀打车”软件。黄某在平台上接单后随即驾车前往被害人的出发地点,接到了处于醉酒状态的被害人。上车后,被害人即在副驾驶位上睡着。当车辆抵达目的地后,黄某将车停在路边街沿上,趁坐在副驾驶位的被害人醉酒不能反抗之际,对其脸、嘴、胸等部位进行亲吻、触摸。被害人惊醒后下车逃离并报警。2021年1月4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4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将黄某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
上海黄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黄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遂从轻对其作出了处罚。同时,法院认为,黄某身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强制猥亵女乘客,根据其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应对其处从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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