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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向全国力推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28项要求半年内落实
1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集中列出了新一批将在全国推广的改革事项。
这些改革事项既包括网上自主办税等一些职能转变、便利化举措,也包括“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等金融改革措施,更有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包括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等。
国务院把这次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的意义,提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的高度,并为每一条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都列出了落实的时间节点。按照国务院的分工,这次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中,有28条要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落实。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于2015年1月31日前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汇总后报国务院。
咋整?下面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逐条解读。
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
负责部门:工商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外商以后在中国投资广告业务或者增加广告业务,工商部门不再对外商的经营业绩和年限等进行限制和审查。这类外资企业在申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也只需要提供备案材料即可。
2,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
负责部门:税务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简单理解,就是网上“先备后核”。企业在网上备案后可以先享受相关税务政策,之后税务机关再去核实。目前,上海自贸区已在10个项目开始施行,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软件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已认证逾期增值税发票管理,纳税人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以及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等。
3,税务登记号码网上自动赋码
负责部门:税务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这实现了税务登记“免审核”。由过去纳税人提出申请、接受审核,转变为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自动赋码”成功后,纳税人将即时收到提示短信。这项改革被誉为税务登记制度的历史性突破。
4,网上自主办税
负责部门:税务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不需要跑税务局,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系统等在线平台,实现常用的办税事项办理。
5,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评级
负责部门:税务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简单理解,这就是个信用评级平台。税务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平台,来收集分析纳税人的信用信息,并得出评价结果,继而对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这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鼓励纳税人诚实守信。
6,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通过流程再造优化,采用业务并行处理技术,将国家统一实时赋码模块嵌入到业务系统中,实现实时赋码,办理时间缩短至半天,且保证受理工作不受码段申请或赋码延迟的影响。
7,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开发“企业产品/服务标准备案系统”,实现企业自主备案,并将产品标准备案拓展到服务标准备案领域;建立企业自我承诺机制,要求企业对备案公示的标准内容实行自我承诺;建立动态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抽查、评估,推动建立质量信用档案。企业标准备案周期从10天缩短至半小时,且无需准备纸质材料。
8,取消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企业从事委托加工生产许可制制度管理的产品时,仅需按规定进行标识标注,不需要再到质监部门备案,节省了备案所需合同公证环节费用,办理时间也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几十分钟。
9,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以“风险可控、便利贸易”为监管思路,构建“企业资质评估+简易核准+监督检查”的监管模式。通过对企业的资质评估,对评估通过的维修企业的一般风险入境维修的进境旧机电产品,提供免于海外装运前检验,简易备案,以不定期监督检查代替批批产品检验等的工作制度。
10,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对于中转出口货物,依照对外贸易的需要,根据其实际原产地,签发中转证明,并可进行换证、分证、并证操作。这可以解决企业转口贸易的难题,为中转货物分销、集拼带来了便利。
11,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结合单一窗口新模式,通过实行“企业信用管理、商品风险分类”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申报、计收费、检验、签证放行等各环节的无纸化运作。在此之前,企业从整理资料到递交现场检务窗口受理共需一个工作日。通过这一措施,企业在一小时内即可完成报检并获得审单指令。大幅缩短企业申报时间。
12,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按照“管检分离、合格假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原则,检验检疫机构对公布采信要求的进出口工业产品,采信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作为检验检疫放行依据。这一制度,是一项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之举。这一制度推进了“管检分离”,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第三方检验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目前,上海自贸区已把进口机动车、部分进口医疗器械及玩具,纳入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试点范围。
13,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对出入境的医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人类血液及其制品等采用风险管理,即实行企业分类和产品分级的动态监管制度。审批方式由原来的从逐批审批调整为年度审批,企业以一年为周期提交材料,不再以每一个物品为审核对象,而是以一个项目或一类产品为审核对象。通过建立电子数据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等措施,对低风险产品审批期限放宽至12个月。同时,对企业的由事前审批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诚信管理,落实企业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14,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
负责部门:人民银行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个人可以用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手段了,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对外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在境外从事工程承包的企业中方员工也可以选择人民币计价的工资。以往,除了部分试点地区,个人在进行包括跨境贸易在内的经常项下活动中,结算不可以用人民币,只能用美元进行结算,然后再兑换成人民币。
15,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负责部门:外汇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简单地说,就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进行结汇,结汇后存在账户中,根据需要,按照外汇局关于用途的要求进行使用就可以。此举非常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此前资本金结汇施行的是“支付结汇”,即对资本金严格管控,外商投资企业在没有实际需求的情况下,无法办理结汇。
16,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
负责部门:外汇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这一政策为在中国境内开展大宗商品业务的贸易企业与生产企业,提供了在境内进行套期保值并完成基于外币的结售汇操作的可能性。而按此前政策,只有经国资委、证监会批准可以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的部分国有企业,才可以持相应的许可证到银行完成结算相关的结售汇业务,而未获得许可的企业,则不能直接参与境外交易。
17,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
负责部门:外汇局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主要在于程序上简化,以前进行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需要当地的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现在则可以在银行办理。
18,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负责部门:商务部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此前,在上海自贸区外,融资租赁公司是不能混业经营的。融资租赁和保理有很强的互补性,都是供应链金融的关键环节。融资租赁的合同期限一般比较长,保理主要是解决贸易融资方面的问题,是中短期的。如果把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结合起来,对中小企业市场就基本覆盖了。
19,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负责部门:商务部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资信调查本身是个敏感行业,此前中国对外资投资该领域有诸多限制。
20,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负责部门:商务部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此前外资投资性公司的形式要求为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意味着这类外资公司,也可以向社会募集资金了。
21,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负责部门:商务部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这可以降低融资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又称特殊目的公司)的门槛。
22,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负责部门:文化部
推广范围:全国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此前,上海自贸区率先解封了游戏机产销禁令。这一禁令在中国已经执行了十余年。目前,微软和索尼都已经在中国推出相关国行游戏机。
23,从投资者条件、企业设立程序、业务规则、监督管理、违规处罚等方面明确扩大开放行业具体监管要求,完善专业监管制度
负责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
推广范围:在全国借鉴推广
时限:结合扩大开放情况
解读:这是一项长期工作。上海自贸区也是随着扩大开放措施的落地,逐步推进完善的。
24,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
负责部门:海关总署
推广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期货保税交割指的是以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为期货交割标的物的一种销售方式。这种交割方式,对海关监管提出一系列要求,包括: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应当与海关实现计算机联网,并实时向海关提供保税交割结算单、保税标准仓单等电子信息;指定保税交割仓库,保税交割货物应当堆放在交割仓库中的指定位置;期货保税交割完成后,需向海关办理系列手续,并缴纳相关税款,等等。
25,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
负责部门:海关总署
推广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对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服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的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管理。
26,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
负责部门:海关总署
推广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允许承租企业分期缴纳租金,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27,进口货物预检验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区内的拟进口的入境货物,根据企业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受理预报检,并实施预检验;在货物实际出区进口时,凭预检单快速核销验放,不再实施检验。该制度可全面提高区内进口货物的通关效率。
28,分线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上海自贸区内检验检疫分线监管,遵循“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原则,检验检疫机构在“一线”主要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工作,在“二线”主要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和监管工作。入境应检物在区内企业间自由流转,不涉及实际使用的,免于检验。在出入境一线,检验检疫实施无豁免检疫,仅对废物原料、放射性检测等重点敏感货物实施入境检验检测,对其他货物暂免检验监管,在进出口二线,严密开展检验监管工作;同时设计了“预检验及核销”、“登记核销管理”等便利化制度,实现自贸区二线管得住、放得快。
29,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
负责部门:质检总局
推广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
解读: 除了活动物、水果、粮食等高风险货物列入负面清单,对于其他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均授权上海检验检疫局实施检疫审批。审批流程时限由之前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许可证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可多次核销。负面清单中列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目前仍由上海局初审后提交质检总局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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