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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监狱拒提供“狱中发生性关系”监控,调查组试图恢复视频
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经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后,黑龙江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讷河监狱。
联合调查组向央视介绍,服刑人员王某入狱时曾有一部手机,他在狱中使用该手机在网上与多名女性聊天,结识了李某等两人。监狱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将手机没收并销毁。被害人李某等人又先后多次到讷河监狱探视王某,并送来3部手机,方便与其聊天使用。
经审讯发现,手机是由一民警捎带给服刑人员王某,民警获得200元钱作为好处。这名民警承认其为王某收带物品的行为,但对于收带物品是什么不知情,这种行为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18条,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调查组在工作中发现,依据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两名女子与王某并无任何亲属关系,但是监狱民警先是以兄妹名义,后以夫妻名义,多次为他们办理会见手续,使他们以亲属的名义会见,相关民警将被追责。
调查组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王某与受害人的会见视频发现,在共餐室探视时间,按监狱规定,两人应对坐。但是两人坐在了一侧,并有亲密搂抱行为,民警及时制止。
对澎湃新闻报道服刑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在监狱中发生关系的情况,监狱民警向调查组极力否认。调查组试图调取相关视频了解情况,狱方以时间长找不到为由,不能提供。目前,调查组正在试图恢复视频,寻找突破。据调查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案调查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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