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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苏州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2021-06-03 15: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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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100%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

鼓励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延时、错时开放和夜开放

不文明交通行为长效曝光机制建设

打造“江南小剧场”

... ...

@全体苏州人

一大波好消息来啦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

全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进大会

号召全市上下在全国文明城市全域化的基础上

努力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文明是现代城市的显著标志。2020年,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张家港、常熟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太仓、昆山获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苏州历史性地实现了全域化。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对全国文明城市的一次全新升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近日决定,在2021年至2023年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中,选取部分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文明城市,先行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峰”。

摄:维生素

会上公布了

《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引领建设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努力

入选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行动计划》要着力推进十大工程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入选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其中每一项都和大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市民精神风貌提升工程

1.推进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主线。深化“众说学习”理论宣讲品牌建设。推进“百名局长百场宣讲”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

2.深化道德风尚塑造。推进“苏州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实施市领导挂钩联系在苏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化“苏州师说”等创新活动,实施劳动教育三个“百千万”工程。做优“成长苏州”品牌。

3.加强文明行为引导促进。出台《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巩固使用公勺公筷等文明行为。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培育一批“光盘行动示范店”。精细化抓好文明养犬工作。推进“垃圾不落地苏城更美丽”环境卫生专项提升行动。实施“守护文明·城市管理微执法”项目。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提升工程

4.夯实文明实践基层基础。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委主导、书记主抓的责任机制和述职制度,建立列席旁听制度。推进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施文明实践所、站夜间开放服务,推动青少年社会实践进中心、所、站。

5.优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培育一批专业化、枢纽型志愿服务组织。做强苏州市志愿者总会。打造一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实现注册志愿者活跃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60%,努力实现社会化志愿者人数占比≥70%,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

6.推动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联动。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文明单位中探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建设。推动各级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结对共建。

(三)舒心家园共建工程

7.美化优化住宅小区环境。推动小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升级。大力清理楼道小广告,打造“苏城文明楼道风景线”。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力争2023年覆盖率实现100%,打造“苏州智慧物业”项目。加强空中线缆规范管理,实施乱拉乱设和飞线充电专项整治。深化小区垃圾分类,完善“三定一督”模式,2021年底实现全覆盖。

8.推进街巷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净美街巷”行动。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开展主次干道美化提升,道路清扫覆盖率≥95%。大力推进公共卫生间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加快绿化提档升级,2023年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力争分别达到5400公顷、38.75%、43.25%。

9.优化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改造提升一批老旧农贸市场。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实施“四个一”行动(一套公益广告、一个母婴室、一米线规范、一个公益服务柜台),提升大型商超文明服务水平。建立沿街单位“红黄绿”分类管理体系,实现建成区范围内沿街市容环卫责任主体签约率、张挂率、违规处罚率三个100%。

10.改善交通环境。开展道路设施维护。推进“有礼有谦让交通新风尚”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围绕“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不闯红灯不越线”等主题推进文明交通宣传。警媒合作推进不文明交通行为长效曝光机制建设。创新推出“停车便利化工程”。推动休息日节假日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停车场对外开放。

(四)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提质工程

11.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运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多种形式培育文明乡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安葬,经营性公墓不少于30%的存量用地用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12.创新乡风文明创评工作。加快推进文明积分试点,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命名一批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美丽菜园,开展最美家庭寻访,拓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新路径。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到2023年,县(市、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5%以上。

13.推进乡村治理扩面提质。深入开展院落自治、楼宇自治等“微自治”活动。研究制定保险等扶持政策,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创新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优势,实现农村地区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覆盖率100%,农村重点区域“雪亮技防”建设全覆盖。

(五)净美环境守护工程

14.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以“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为引领,落实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严格执行限塑令。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与古城保护和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绿色出行体系,实现市区绿色出行比例70%以上。如期完成国家、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任务。

15.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深化河湖长制改革。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落实长效管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

16.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打造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两湖两线”跨域示范区,到2022年培育建设100个左右的特色精品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现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2年内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占比100%。

(六)文化惠民工程

17.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吴中太湖新城360剧院、昆山戏曲博物馆等一批市级重大文体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各类设施均衡布局。鼓励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延时、错时开放和夜开放,加快数字化改造,因地制宜探索实施24小时开放式改造。打造“10分钟文化圈”“10分钟健身圈”2.0版。着力提升“君到苏州”总入口使用体验度,2023年用户数力争突破200万。

18.深化文化品牌塑造。打响“江南文化”品牌,使苏州“最江南”的文化特质更加凸显。深化“百园之城”“百馆之城”“百剧之城”“书香城市”建设。加快提升江南小剧场建设水平,通过三年左右时间打造长期驻场演出项目100个、全市可对外商演的小剧场达100个。继续实施“江南小书场”三进工程,改造提升一批街头巷尾的公益性小剧场。办好中国昆剧艺术节、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等各类文化节庆活动。

19.推动群众文化繁荣兴盛。深入实施地方戏曲、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三进乡村”工程和“苏州最江南文化惠民心”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工程。推动“江南文艺大课堂”建设,三年培养基层文艺工作者4000名。实施“最江南”公共文化特色空间培育计划,打造一批群众“出门好去处”。做好“五个故事”文艺创作源头工程,实施优秀剧本储备“百部计划”。

20.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擦亮“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金字招牌。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创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健全苏州全域古典园林名录保护体系,推动苏绣、昆曲、评弹、木刻年画等进校园。发挥好“苏作馆”旗舰优势。持续打造“运河十景”。创新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

(七)公共服务共享工程

21.优化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按需设点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全市500余所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全面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巩固壮大“苏老师”和“林老师”团队。开展“家门口的暑托班”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双百双千双万”三年提升行动,重点打造100个“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示范社区。

2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工程,新增一批三甲医院。推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医保“一码通”,力争实现大市范围可使用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覆盖率100%。持续实施苏州居民健康素养提升计划,推进急救知识宣传普及。

23.推动行政服务提质提效。完善线下“一门受理”功能,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服务。各类公共服务事项三年内实现可网办率100%。优化“苏周到”APP。推动银行窗口开设“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整合自助服务应用,打造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驿站。深化个人“一件事”掌上办,三年实现30项“一件事一次办”。

24.推进“窗口革命”。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守护一米线和谐你我他”公共秩序专项提升行动。探索实施无柜台、零距离、开放式服务,打造苏州特色的亲清服务联盟。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窗口单位实施水龙头恒温热水化改装。

(八)“诚信苏州”建设工程

25.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建设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系统,依法推进各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分级管理。依托全国首个“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建设,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

26.深化信用信息运用。对守信的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在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按修复程序申请信用修复。

27.加快推进诚信教育。宣传发布“诚信之星”“诚信标兵”。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组织“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深化“诚信示范街区”创建,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单位。

(九)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工程

28.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守法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创造更多岗位,吸纳大学生、下岗失业以及残障等人员就业。总结、梳理、宣传、推广一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9.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联盟。推动各类企业定期发布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新推选的市级文明单位中非公组织占比≥30%。

30.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督促企业严格规范和执行劳动合同、作息休假等规定。打响“苏州爱你·努力就行”劳动者服务品牌,办好“劳动光荣周周乐”云舞台活动。确保到2022年底全市培育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数占单独已建工会且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比例达75%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十)友好型城市建设工程

31.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在城市治理中引入儿童视角,编制《儿童友好城市战略规划(2021-2035年》。出台“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出行”“儿童友好学校”和“儿童友好医院”目标建设指引。推出一批贴近儿童需求的工作项目。

32.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护理床位、护理站、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等医养融合建设。研发推广使用“养老方程式”。加大出行、休憩等老年人友好型公共空间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3.建设无障碍友好型城市。健全残疾人能力发展政策体系和残疾预防及康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持续推进校园无障碍厕所改造。推出无障碍智能地图和聋人沟通无障碍服务平台。2023年力争实现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全覆盖,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9%。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

摄:许海斌

让我们一起努力

从自身做起,为文明苏州加油鼓劲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苏州,来啦

文明苏州!大美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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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苏州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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