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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级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C级每年至少监管3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16日从上海市质监局获悉,最新出炉的《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办法》2月5日起施行。上海市将分级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分A、B、C三级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中的发证企业,对C级企业监管频次每年不低于3次;每年确定重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目录。
按照《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办法》,上海将根据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分为发证企业和非发证企业。
区、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部门将发证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较强和实现程度较好,具有较强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B级企业具有基本的履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具有一般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C级企业符合最基本的质量安全要求,具有较弱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每年对A级企业监管频次不低于1次;每年对所有B级企业监管频次不低于2次;每年对所有C级企业监管频次不低于3次。
发证企业等级每年调整1次,由各区、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部门依据等级评价原则予以调整,并据此编制下年度监督管理计划。
新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评价定级后,再次评价定级日期至获证当年12月1日不满6个月的,当年不再调整级别。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征求各区、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部门,有关行业、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后,结合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制定公布《上海市重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目录》。
本办法自2015年 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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