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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澎友|副省长能同时兼任省政协副主席吗?
1月16日下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上,徐南平被会议决定任命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除了副省长一职,徐南平还身兼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
那么问题来了,有澎友问,副省长还能同时兼任省政协副主席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看一个相近的案例。
2013年3月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长邵占维在出席全国两会期间因突发心脏病,经全力抢救无效而不幸去世。在经过4个月的“空窗期”后,2013年7月5日,时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的张鸿铭被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杭州市代市长。
从2013年7月到2013年9月,张鸿铭同时在政协、政府部门任职: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同时也是杭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也就是,出现了省政协副主席兼任市政府市长的情况。
不过,这种“过渡性的安排”只持续了2个月左右。当年9月11日,浙江省政协同意张鸿铭辞去副主席、委员职务。从此,张鸿铭只在杭州市政府任职。直到2014年2月,张当选为杭州市长。
那么,江苏省副省长徐南平会一直同时兼任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吗?目前尚不得而知,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不过,一个与之相似的问题——一个官员,能同时在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担任领导职务吗?
答案则确凿无疑: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这么一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讲白了,人大是立法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两者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个人不能既当裁判员,同时又当运动员。所以,肯定不能存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与副省长“一肩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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