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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建业“干妹妹”被指受贿中间人,起诉书未提扬州女环保局长
1月16日上午8点30分,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审判,14时5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季建业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此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得的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季建业通过特定关系人祝某和其公司收受财物。
中国青年报此前曾报道,据与祝某相识10多年的陈先生介绍,今年40岁的祝某原来是扬州西园饭店的服务员,2001年,季建业担任扬州市长后,两人相识并相熟,季建业的母亲认祝某为“干女儿”。不久后,祝某成为所在酒店的副总经理。
不过,曾被广泛报道为季建业情妇的扬州市环保局原局长金秋芬,则并未出现在起诉书中。
2014年6月7日,原扬州市环保局局长金秋芬被宣布调查。在此之前,有媒体报道指,金秋芬是原南京市市委副书记、原市长季建业的情妇。
金秋芬2007年12月升任扬州市环保局局长,2012年8月连任。
通过梳理季建业的履历,2001年7月从江苏省昆山市调往扬州市后,季建业官路通达,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到市长,市委书记,到2009年8月调往南京任代市长。期间8年,作为地方一把手的季建业与下级金秋芬有着不短的交集。2007年12月,也正是季建业在扬州市市委书记任上,金秋芬被任命为扬州市环保局局长。
据《新京报》2013年11月报道,2013年6月份前后,金秋芬曾被有关部门约谈过一次,但此后仍正常上班,未见异常,但鲜有公开露面。季建业被调查后,她又再次被约谈。
另据港媒2013年10月报道,金秋芬并非季建业唯一的情妇。季建业被双规后,多名情妇被曝光。其中一名市办公室女打字员被提拔为发改委副主任,另一招待所服务员也被提拔至扬州市瘦西湖景区管委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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