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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当庭痛哭认罪,公诉方建议从轻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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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新华社 图
1月16日上午8时30分,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法庭调查从8时36分开始,首先由担任公诉人的烟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傅延威起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季建业利用其担任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昆山市市长、扬州市市长、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089318万元,构成受贿罪,共有7笔犯罪事实。
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法庭调查重点围绕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有异议的4笔犯罪事实展开,对其他无争议事实采取概括举证的方式进行。在质证时,公诉方当庭播放了两名关键行贿人徐某某、朱某某的同步录音录像。
在下午13时09分开始的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认为季建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山东省检的消息称,最后陈述阶段,季建业表示认罪悔罪,认为自己是“突破了原则底线,迷失了权力界线,放松了思想防线”,三线失守导致自己走到今天的下场。说到痛处,季建业泣不成声。
下午14时5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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