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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任天津市纪委书记
1月15日,天津北方网发布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姚增科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和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纪委书记职务。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提供的简历,姚增科1960年1月生于山西临猗,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入党,北京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姚增科现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
简历显示,姚增科本科毕业后即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983年8月,23岁的姚增科进入中央纪委第三纪检室工作,历任副主任干事、办公厅主任干事。
1993年,姚增科进入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工作,历任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兼一处副处长、副主任、主任。其间,姚增科曾于1993年3月至1994年3月挂职任江苏省吴江市委副书记,这是姚增科此前唯一在地方任职的工作经历。
2004年,姚增科调任中央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2007年,姚增科升任监察部副部长。2012年11月,姚增科成为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
2014年7月9日,时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在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指出,部分领导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变成自己的“家臣”,内耗严重,形不成合力。
姚增科在访谈中表示,当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滋长,组织纪律松弛现象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突出的表现有:
一是在处理下级与上级关系、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方面,有的对中央决策、政策采取了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也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二是在处理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有的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把个人等同于组织,重大决策既不科学又不民主,搞“一言堂”;有的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变成自己的“家臣”,内耗严重,形不成合力;有的信奉“圈子文化”,讲关系不讲原则,讲义气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纪律;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
三是在处理组织与个人关系、开展党内生活方面,有的对党员疏于管理,正常的组织生活开展不起来,即使有也认真不起来,搞形式、走过场;有的对挑战组织纪律底线的人和事搞“爱惜羽毛”、“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那一套,甚至包着护着、放任放纵。
姚增科强调,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想要有所作为,都必须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地纠正。
姚增科并非监察部副部长空降省级纪委书记第一人。此前,在监察部副部长任上“空降”地方担任省级纪委书记的是黄晓薇。
据新华网报道,2014年9月30日,山西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会议宣布了中央关于山西省党政班子调整补充的决定。经中央批准,黄晓薇同志任山西省委委员、常委、省纪委书记;免去李兆前同志山西省委常委、委员、省纪委书记职务。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提供的黄晓薇简历显示,2004年至2007年,姚增科与黄晓薇同在中央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工作,姚增科为主任,黄晓薇为副主任。
2007年,姚增科升任监察部副部长后,中央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一职由黄晓薇接棒。
据《廉政瞭望》2015年1月报道,山西一名官员对履新3个月的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晓薇的印象是“低调,低调得很,可以说是深居简出”。
《廉政瞭望》报道称,与对外低调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黄晓薇到任后,刚刚经历官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在反腐力度上的高调加码,一边配合中央纪委深挖线索,一边自主办案割毒瘤。观察人士认为,黄履新后,工作上最大特点就是“移植”中央纪委的新经验。
黄晓薇上任半个月,时任山西大同市委书记丰立祥即被调查。
3个月来,山西省被查的重量级官员已有20多人,包括忻州市委书记、省国土资源厅长、煤炭工业厅长,以及左云、柳林等7市县的书记、县(市)长。
黄晓薇履新山西后的另一大举措是解决“灯下黑”问题,即严查纪检部门内部腐败人员。
3个月来,被查处的除了曾在山西省纪委工作的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外,还有阳泉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王民等。
另据人民网2014年12月3日消息,经中共山西省委研究,迟耀云同志任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据公开资料显示,迟耀云长期在纪检监察系统任职,此前曾任中央纪委办公厅副主任、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
迟耀云系第二位自中央纪委“空降”入晋的纪检监察系统官员。
姚增科简历
男,汉族,1960年1月生,山西临猗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入党,北京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
1979.09-1983.08 北京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7.02 中央纪委第三纪检室干部;
1987.02-1988.11 中央纪委第三纪检室副主任干事(其间:1987.08-1988.08参加中央讲师团赴安徽阜阳师范学校支教);
1988.11-1990.12 中央纪委第三纪检室、办公厅主任干事;
1990.12-1993.01 中央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3.01-1994.10 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一处副处长(其间:1993.03-1994.03挂职任江苏省吴江市委副书记);
1994.10-2000.04 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兼一处副处长;
2000.04-2003.09 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2003.09-2004.12 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4.12-2007.09 中央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7.09-2007.11 监察部副部长兼中央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7.11-2012.11 监察部副部长;
2012.11-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
(简历来源:中央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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