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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蛀虫”怎么挖?纪委书记介绍如何紧盯特定关系人破案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21-06-03 08: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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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推动国企发展的有力举措,但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来看,一些国企领导人员钻制度和监管漏洞,将国企改制变成了侵吞和瓜分国有资产的机会,为个人谋取巨额利益,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

6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辽宁省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赵恒心的署名文章《挖“蛀虫”更需补漏洞》,披露了当地挖出国企“蛀虫”锦州市桃园食品公司原总经理邹杰、市食品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方红的前后过程。

赵恒心在文章中写道:2018年10月,锦州市纪委监委接到市信访联席会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市食品公司83户原职工住宅权属和供暖问题。我们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且案发时间久远、问题线索笼统分散、涉案人员众多、涉及行业领域较广,专案组面临不少难啃的“硬骨头”。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又先后3次收到相同问题举报件,还接待了多次群众来访。密集的来信来访更加坚定了我们彻查此案的决心。通过调取市食品公司相关卷宗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方案,紧盯邹杰妻子、方红女儿等“特定关系人”转移、隐匿房产和银行存款等资产的行为,我们发现了大量关键性证据,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文章介绍:锦州市食品公司是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2003年4月,该公司下属的海产公司改制成立锦州市桃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民营企业)。改制后,邹杰为甩掉管理包袱,指使方红将83户原职工住宅产权出售给民营物业,侵害了国企职工的房改权益。自2003年至2010年,邹杰与方红伙同有关公职人员、中介公司,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不断蚕食、侵吞市食品公司国有财产,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共同贪污1400余万元。2020年11月,已经退休的两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赵恒心写道:邹杰、方红案的成功办结,不但揪出了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蛀虫”,市纪委监委还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收回两宗土地共计83.9亩以及房产36处。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国企改制涉及国有资产处置、股权出售等敏感性问题,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管,改制很可能被相关利益方所操控,造成国有资产的低估、贱卖、流失。在该案中,邹杰、方红与相关人员恶意串通、围标竞拍,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成交价将市食品公司债权包拍卖给桃园食品公司,他们还以违规抵押、评估、拍卖等欺骗手段,通过法院执行将食品公司土地使用权、旧冷库、屠宰楼及部分重要机器设备据为己有。这些问题直到多年后才被发现,暴露出了国资监管的不力。

挖“蛀虫”更需补漏洞。

赵恒心在文中介绍:我们以邹杰、方红案为切入点,推动市国资委党委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国企改制过程的监督,及时运用邹杰、方红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市国资委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产处置、投资、招标监管的实施意见》,凡是涉及企业改制、股权变动、产权交易、资产转让等重要环节的事项,都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评估、进场交易,通过市场发现价格,防止国有资产被暗箱操作和低估贱卖。

国企改制中的腐败问题,深层次反映出的是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短板。

赵恒心对此总结:我们以查处邹杰、方红案为契机,协助市委对12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压实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在巩固国资国企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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