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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查理,可以吗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相隔天涯海角,而是面对面却相互仇恨。
查理杂志社袭击案使这种距离的存在,突然间显示出来,刺疼人们的眼。
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教世界的恩怨故事可上溯千年,从来不缺乏相互屠杀的情景。但是,除了边缘地带的交叉争夺,比如君士坦丁堡之围、十字军东征或摩尔人格林纳达的陷落,两大文明基本上各安于地中海之一侧,自成体系。如同大土耳其苏丹给欧洲国王的一封信里所说:“本苏丹对欧洲两头猪之间的争端不感兴趣”。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间,鄙视也罢、憎恨也好,对大多数人而言,都太遥远了,远的不值得放下手里的生计。
今天的情势则大不相同。笔者八年前曾在德国南部一个小城学习,只记得满街的土耳其移民,路边到处是土耳其水烟店和Döner(一种土耳其肉夹馍)店。其实整个西欧都是如此,许多穆斯林移居基督教的老家,在法国和德国各占约5%和10%的人口。穆斯林和基督徒朝夕相处,两颗心的距离,忽然变得无比重要。
惨案发生后,关于言论自由、文化多元、移民政策、伊斯兰国等的讨论井喷。这些讨论都涉及了问题的某些方面,但都无法解答事情为何发生以及为何发生在此时此地——两教的冲突已经上千年、穆斯林大量移民欧洲已上百年、巴以冲突已60多年,为何仇恨的这次爆发却在这一年?正如集体心理学、现代性、极权主义、意识形态操纵等研究视角可以解释集中营、大屠杀、种族清洗和恐怖主义的某些方面,却回答不了为何它们都集中发生于20世纪以降。
人们习惯于从微观层面来理解问题,但是世界常常需要结构性的理解。
断想刀笔
作为对袭击的抗议,欧美民众举着笔哀悼受难者。笔的特写成了一种符号,象征言论自由、民事力量、观念宽容,令曾经作为杂志编辑的我亦颇为动容。但是任何符号都有着定向的意蕴表达,只及一点不及其余,从起点上就已经违背了宽容与反思的精神原则。
笔从来不代表单向度的价值。“武人之刀,文人之笔,皆杀人之具也。刀能杀人,人尽知之;笔能杀人,人则未尽知也”,明代李渔如是说。笔能起钟鼓礼乐的功能,故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笔也能乱是非,力量甚于挖掘机,故北齐魏伯起说“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即使在今天的西方,笔的危害也引起人们的警惕。人们熟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却未必知道诸多州宪法都特意加上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条款。德国宪法个人权利的第一条不是言论自由,而是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明白人都知道,言论是武器,有时更甚于枪。
经历过“印刷民族主义”的现代化和意识形态的世界大战,生活在网络时代的我们,似乎更应对笔的价值保持敏感。因为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是,笔在多数时候依附于权力和金钱。所谓历史的书写,往往将受侮辱、受损害的隐于晦暗的幕后。这比暴力的统治来得“高明”,因为它总是以一种高尚、普遍和进步的道德姿态出现,却像卡夫卡的“城堡”一般似近却远,像唐吉诃德的风车一般令人欲搏无门。
于是,葛兰西发明了一个概念,“文化霸权”——在阶级统治的社会中,当人们如何思考都被驯化以后,他们就失去了反思和反抗的机会,余下的只有任人摆布的命运。所谓言论自由,在国家立法和暴力机器面前,在资本的豢养和赎买之下,无非只是帮凶或遮羞布。而在无权无钱者眼里,它是无所不在的霸权。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异类帝国苏联的解体,文化霸权也覆盖了全球。
反抗者,无论是罗马帝国压迫下的不列颠王子,还是今天山河破碎的中东人民,既无法抵抗强大的军事机器和经济体系,更没有用笔来辩驳的能力——须知笔的“火药”十分昂贵,它由金钱、意识形态霸权和信息垄断打造而成。
不久前,笔者听了美国国安委前官员莱弗里特博士夫妇的演讲。他们讲到美国在苏联入侵阿富汗之前就在沙特秘密培训武装分子,并投送到阿富汗去诱发苏联的入侵;讲到美国在伊朗追求独立的路上处处为难;讲到美国为了保证石油美元结算、给自己和盟国获得廉价石油而扶持沙特石油家族,长期压制某些穆斯林派别。生活在中东的人们,眼看国家被拆散重组,政府被颠覆扶植,教派被分而治之,经济被制裁剥削,他们要么附着权力,操一口流利的殖民话语,要么无声地埋没在由笔定义的历史中无人知晓,一切的爱和痛都成为人类文明的边角废料。
《查理杂志》的编辑不是霸权者。也许,他们本身就是用嘲笑来抗议这个霸权的一群顽童。不幸的是,他们终究被(误)绑在了霸权者的战车上,成为牺牲品。
反省结构
惨案背后,存在着结构性根源,即世界权力结构的不平等。而高明的笔,总是善于用表象掩盖实质,比如亨廷顿的如椽大笔,将世界冲突化妆成文明的冲突。更多的西方思想大咖,则重复着制度决定论的腐朽神话。可怜的是,霸权之下,受压迫的人们大多也相信这些神话。
现代世界体系始于美国革命,因为美国革命终结了“自然国家”的历史,开创了宪政国家的时代(参见笔者发表于《东方早报》2013年6月21日文章)。其立国精神之一,是《独立宣言》中所说的“所有人生而平等”。一般人很少会注意到,杰斐逊笔下的这个“平等”指的是群体的平等,即作为群体的北美殖民地人民有建立平等的国家的权利。但是在自由主义化的过程中,最晚到林肯的笔下,它被解构为个人的平等。
美国的宪政发展,是以抛弃杰斐逊的启蒙观为前提的。从杰斐逊到小布什,完成了一个从人道普遍主义到霸权普适主义的封闭回路。基于普适性的自然法观念,美、英、法建立了一个文明高地,特别是美国,自诩为“上帝的圣城”。但是高地一旦建立,就形成了自己的标准。别的地区要么靠拢而成为“文明”,为宗主国输送经济供养和政治忠诚;要么自甘“野蛮人”身份,成为被消灭、改造的对象。
这造成一个结构性矛盾——由美国为主导的西方国家国内较好的社会平等、个人自由和福利,是以在世界上造成系统性的不平等为代价的。纵观美国历史,美国外交和战争手段的主要对象就是各种形式的“独立性”,即任何民族、国家或宗教、文化群体,如果想在美国的霸权体系下追求独立性,就会成为美国的敌人。正如一位拉美独立领袖所叹:华盛顿、杰斐逊开创的美国亲手扼杀了拉丁美洲的华盛顿和杰斐逊。
德国思想最早显示了这个矛盾带来的身份焦虑:从歌德、席勒、赫尔德、斯宾格勒到康德、黑格尔,一方面羡慕启蒙主义的光明,一方面忌恨普适主义的霸道。德国道路、俄国革命、第三世界的独立运动和左翼政权、伊朗的宗教共和国以及今天的所谓“无赖国家”和恐怖主义,都是这个逻辑之藤上结出的果。无论这些果是甜是苦,是善是恶,它们多少有着共同的味道:追求独立自主。因而它们也遭遇了共同的命运,遏制和围剿。它们面对的除了枪炮,还有意识形态,和笔。
面对意识形态霸权,能怎么做?大体上,反抗者有两种手段:一是“粗暴地讲道理”,像马克思那样,把世界的真相残酷地掀开;二是动粗。今天的世界“先知”——西方思想——握有最精良的武器,你服从他,就要接受他的一切;你背离他,就会过的很惨,甚至被先知的武器所消灭。那么,中东宗教极端主义的各种先知们,既然没有讲道理的资格和机会,那么动粗拼命就不是稀有的选择了。
这里无意为恐怖主义洗白——动粗也要有底线,“查理周刊事件”无疑逾越人道的底线。恐怖主义必须打击,没错,但如果我们的反思仅仅停留于“恐怖主义即对全人类宣战”(且不说谁能够代表全人类),而我们的反应也仅仅是树立“暴力和言论自由”的二元对立,那么我们只会离问题的解决更远——因为这个世界的问题不是太多元,而是多元太受扼杀。
历史上的宗教边界已经不存在了,西方和穆斯林世界已经相互渗透、犬牙交错。不可能再有下一次十字军,如果有,只能是短兵相接的悲剧。倘若要避开这悲剧,则无论东方西方、无论基督教伊斯兰教,都应该警醒霸权和文化霸权的诱惑和危害,既要反对枪的屠杀,也要反对笔的蛮横(再次强调,并非特指《查理周刊》)。
最后,申明一下:我不是查理,也不是恐怖主义同情者。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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