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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非法捕获苍鹰带出去猎食小鸟,被刑拘
澎湃新闻记者 巩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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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苍鹰后,男子养了两年,其间还一直用抓来的野生小鸟喂养苍鹰。
6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崇明公安获悉,崇明警方近日快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害珍贵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0日,上海崇明公安汲浜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陈家镇地区饲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苍鹰。民警迅速找到报警人说的许某超家,在说明来意后,许某超承认自己养了一只苍鹰,随后民警在他家的一间小屋内看到了那只被用长布条拴着脚的苍鹰,附近的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杂七杂八的鸟毛。
许某超交代,这只苍鹰两年前缠在了他非法张挂的捕鸟丝网上,把它解下来后一看还活着就养了起来,平时就用丝网上缠到的鸟来喂养它,有时候还会带着苍鹰出去猎食小鸟。2020年5月的一天,许某超在非法捕鸟网上又抓到了一只活苍鹰,并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好友章某新,章某新同样以非法捕获的野生小鸟喂养苍鹰。
当晚,民警在章某新家搜出一只被蒙着眼的苍鹰。办案过程中,民警还从许某超、章某新家中的冰柜里搜出麻雀等野生鸟类冻体29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超、章某新以涉嫌危害珍贵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此外,崇明警方将查获的2只苍鹰交由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安全放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6条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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