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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医之道”:沪上西医与近代中国的医学伦理建设
圣约翰大学与震旦大学的“医学伦理学”课程
近代的两所在沪著名教会大学——圣约翰大学与震旦大学隶属于不同的宗教背景,一般认为它们的医学院教育分别代表了“英美体系”和“法国体系”下的两种医学教育系统在近代中国社会的移植。自然而然地,这两所教会大学医学院有关医学伦理的课程设置也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具体而言,美国圣公会创办的圣约翰大学医学院发源于文恒理(Henry W. Boone,1839—1925)1880年在虹口创办的同仁医院,原为该医院培训医护人员和助手之用。1896年圣约翰书院改组为圣约翰学校,创办医学院,文恒理任该院主任,开始系统地教授医学课程,学制四年;毕业者有证书但无学位。1896年即为该校医学院创立之年,1906年该校按照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条例在美国注册,正式取得大学地位。医学院毕业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课程学制为五年,实际要求在入学前要先接收两年大学教育,则共七年才可获得学位。毕业后仍“劝毕业诸生留院实习,至少一年,然后问世”,可见该校医学教育体系之慎重。
1914年该院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达成合作协议,并与广州本雪凡泥亚医学院合并,定名为圣约翰大学本雪凡泥亚医学院,在医学教育体系上完全与美国医学院校接轨。
该院规定欲得医学博士学位者,必须有如下最低入学程度:化学二年、生物学一年、物理学一年、英文二年;医学院预科生两年课程表包括:生理学、化学、物理学、国文、英文、体育、宗教学等。具体医学博士学位五年课程要求:在教室、实验室、侍诊室工作十年,在医院实习一年。最初两年,寄宿在大学,学习解剖学、组织学、胎生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菌学、病理学、诊断学、简易外科、药物学等等。随后可寄宿在虹口医学院宿舍或回家住宿。第三、四年授课地点在同仁、广仁两医院。
在课程设置上除医学专科外,另修习“行医时之法律问题与医家道德”,该课在第四年第二学期共分十个学时完成,内容包括“演讲行医时在法律上之一切问题,比较中国法律风俗与西洋不同之处。其次演讲医家道德,讨论医家对于病人,同业及国家之兴味,以西洋道德标准为依据”。( 以上参见《圣约翰大学一览(民国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度)》,第38—45页;上海圣约翰大学校史编辑委员会组编 《上海圣约翰大学(1879—1952)》,徐以骅主编,第90—91页。)这一课程可被看作是圣约翰大学医学院的“医业伦理学”课程,但在课程名称上并未有明确指称。此外,虽然注意现实行医问题以及中西医家道德之间的比较,但仍是以英美医学道德伦理为标准的。从这一点上,也可看出该校医学院以“英美体系”为参照的医学教育原则。
1927年圣约翰大学医学院职员表(见《约翰年刊》1927年第23页)
1927年圣约翰大学医学院职员合影图片(见《约翰年刊》1927年第22页)
在上海天主教耶稣会主办的震旦大学(Université L'Aurore Shanghai)方面,该校于1908年由徐家汇迁移至上海西郊的广慈医院。1912年,在该校耶稣会士孔明道(Joseph De Lapprent,1862—1953)主持下设立医科,聘两名外籍两医师(李固(Dr. Ricou)、柏赉(Dr. Pellet),生卒年不详)为教授,每周一二六在广慈医院做临床实习教学。1918年有朱增宗、汪振时(生卒年不详)两人作为医学博士毕业,学制上理化科二年,医本科五年。后该院辖两系:一为普通医学系,学制六年;一为牙医系,学制四年。该院刊物有《震旦医刊》,由该校校友及在校师生共同编纂。(相关研究参见任轶:《法国和天主教双重身份交织下的上海震旦大学医学教育》,《医疗社会史研究》2017年第1期。)
在课程设置上,除医学各专门学科知识及法文外,另在第二学年设有伦理学课程,第五学年则另开“医业伦理学”课程,与普通伦理学有所区别。
据1935年出版的《私立震旦大学一览》该校医学院“医业伦理学”课程由法国耶稣会士晁伯英(Georges Payen,1862—1940)任课,晁氏为“法国会试哲学博士”,时已年逾七旬。晁伯英1904年来华,1905年后曾任江南教区修院神学教授。(《私立震旦大学一览(民国廿四年)》,第51页。)
晁伯英(图片选自《圣经杂志》1930年第9期)
该校医业伦理学后由法国耶稣会士博鼎彝(Emile Bonay,1873—1955)教授。博鼎彝1892年来华,据该校民国二十七年(1938)秋季《同学录》记载,博鼎彝住在洋泾浜的圣若瑟堂(Eglise St. Joseph)。震旦大学医学院在医学学科上着重培养具有“天主教精神的医学人才”;但因为经费和资源有限,该校从法国政府方面获得不少支持和帮助。法国耶稣会士担任该校医学院“医业伦理学”课程也反映出彼时课程设置的背景特色。
该院特别注重“医业道德之养成”,认为“医业道德与医学同时并称,盖欲成一良好之医师,必须求学时期即养成良医之人格”。“医业伦理学”学程纲要分:第一编“论医师之人格、学术、才能、仪表、辞令”;第二编“论医师与病人、医业秘密、手术之适用及忌用、诊金问题、病情报告等”;第三编:“论同业医师相互间之关系责任等”;并根据以上内容,编成九则“震旦大学医学院毕业生宣誓词”。
震旦大学医学院生毕业之宣誓如下:
(一)自今伊始,余誓以至诚,谨守医师道德,永保医师令誉;
(二)余于病者,当悉心诊治,不因贫富而歧视,并当尽瘁科学,随其进化而深造,以期造福于人群;
(三)有患时症者,虽传染堪虞,余必赴救,绝不畏难而退缩;
(四)余绝对严守医事秘密;
(五)新马尔萨斯节育谬说,余必尽力辟之;
(六)生命神圣,对于任何病人,余必尽力保护不加毁伤,尤于产妇务求母子两全;
(七)对于绝望之病人,余必婉辞相告,俾得及时为物质上宗教上之身后预备;
(八)余于任何病人,绝不需索其力所不逮之诊金,并愿每日牺牲一部分时间,为贫苦病人免费之诊治;
(九)余于正当诊金之外,绝不接受不义之财。(《私立震旦大学一览(民国廿四年)》,第113页。)
比较而言,这两所教会大学医学院的医学教育都注重医学伦理课程的设置,但在具体课程安排上各有特色。此外,教会大学医学伦理课程如何影响中国近代社会医生群体的道德建设,则应考察教会大学医学毕业生在其间发挥的作用。
教会大学医学毕业生群体与“医德”讨论
教会大学医学院毕业生是中国近代社会西医群体主要成员的构成来源。民国初年,一批中国有志西医开始集合创办“中华医学会”,组成与以在华西人医生为主的“博医会”相似但又极具本国特色的医学共同体。
1915年2月5日晚,21名中国医生联合组成中华医学会,并在上海南京路34号俞凤宾诊所设立事务所;主要创办人物有伍连德(1879—1960)、颜福庆(1882—1970)、俞凤宾(1884—1930)、刁信德(1878—1958)等,并创办《中华医学杂志》,会长为颜福庆,杂志总编辑为伍连德,俞凤宾为该会及杂志庶务。该会宗旨即强调“甲,巩固医家交谊;乙,尊重医德医权;丙,普及医学卫生;丁,联络华洋医界(以达上列目的)”。
该会早期成员多有在圣约翰大学医学院学习的经历,如颜福庆1899年即入该院,成为第二届医科学生,后赴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院留学。颜福庆家庭亲友也多与圣公会和圣约翰大学有所渊源。
俞凤宾,字庆恩,江苏太仓人,先是毕业于圣约翰大学,后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留学,得公众卫生博士学位,1915年回国后,兼任南洋大学校医,1923年任圣约翰大学医科教授,并兼任卫生部中央卫生委员会委员,中央大学医学院教授等职并编辑《中华医学杂志》十余年,1930年因病去世。
俞凤宾在公共卫生及医学新知等领域多有译著和论述,因而享誉医界。1931年3月15日,上海医学界七个团体,包括上海市医师公会、全国医师联合会、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上海支会、中华民国医药学会上海分会、上海市新药业同业公会以及中央大学医学院,在西藏路时济医院礼堂为俞凤宾举行追悼会。
(一)俞凤宾与《医家伦理纲要》的译介
俞凤宾在初创中华医学会时期,即讨论了医生应有的社会伦理责任,在国家与社会的艰难境况下,中华医学会的成员乃“利济天下之士”,认为“医,乃辅仁之术”。俞凤宾等中国西医群体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建设自身群体的医学伦理道德体系。
而曾翻译了美国医学会的《专业规范法典》,1928年发表于《德华医学杂志》,尝试初步在中国西医群体中引进医学伦理体系。俞凤宾在序言中论及医学伦理的重要性,认为没有伦理可遵循,“势将医业沦胥,学术颠坠”;因而,在伍连德的建议下,俞氏翻译了上述美国医学会《法典》,“迻译新大陆之医家伦理,以示古神州之业岐黄者,俾潜移而默化”。俞凤宾采用美国医学会《法典》纲要,以为中国同业参考,正如其所言“明效即著于远邦,良法可推于吾国”。
俞凤宾所译《医家伦理纲要》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医师对于病者之本分;第二章,对于同业医师及医界之本分;第三章,于公众之本分;及结论。该文应是译成于1919年(己未),1923年(癸亥)俞氏另附“跋语”,简述了医学伦理建设的重要性:“文明之社会,赖医家以维持健康,以治疗疾病,以防免流行之症,以杜绝传染之原。其责任至重,而须臾不可离也。以故医师之于社会,于病者,于同道,于本业,遂不得不有伦理之规定。否则职务之旷溺,同业之抵触,将随处发现,而无轨道之遵循矣。”
俞凤宾(图片选自《中华医学杂志(上海)》1934年第1期)
俞凤宾编著《卫生学要义——个人卫生篇》
(二)上海医师公会与“医德”讨论
俞凤宾所译的《医家伦理纲要》后又在上海医师公会刊物《新医与社会汇刊》上转载。上海医师公会成立于1925年11月1日,是具有欧美留学背景的中国西医群体组成的行业共同体,主要成员有余云岫(1879—1954)、汪企张(1885—1955)等人。俞凤宾也参与了该会的成立,并任副会长。
《新医与社会汇刊》1934年时有多篇文章集中讨论“医德”问题,主要的推动人物为宋国宾(1893—1956)。宋国宾先是发表了数篇讨论“医师道德问题”的文章,汪企张在该刊与之有所讨论。
宋国宾,字恪三,江苏江都人,毕业于震旦大学医学院,后入法国巴黎巴斯德研究院学习,专攻微生物学及化验学,为该院会员。回国后任震旦大学医科教授,有“良师”之誉。对医药卫生,医业道德多有提倡。主编《新医与社会汇刊》及多种医界刊物,撰述颇多,亦曾任上海医师公会主席。
宋国宾虽专长于西文西医,但时人称他“对于吾国旧文学旧道德,则珍为国粹,视为拱璧,绝未焚毁其书籍,排斥其学说”。宋国宾在医学伦理的思想,与其震旦大学医学院和接受法国医学教育体系的背景密不可分,但同时又与中国医学发展的历史和实际境况紧紧相联。这一点在其《医业伦理学》一书中表现得极为明显。
宋国宾(图片选自《立兴杂志》1930年第3期)
陈培基所撰《宋国宾博士小史》(《立兴杂志》1930年第3期第14页)
震旦大学医学院教授宋国宾的《医业伦理学》
宋国宾与俞凤宾属于西医同业者,又在同行业共同体内作为同事,二人皆致力于通过著述推动相关医学知识在近代中国社会的传播与发展。1937年宋国宾编译出版《中英法对照医学辞源》(Song Kou-Ping’s French-English-Chinese Medical Etymology)。该书有文化名人马相伯(1840—1939)的题词,伍光建(1867—1943)、余云岫的中文序,以及颜福庆的英文序和宋国宾的法文自序。伍光建称赞宋国宾“以医名于时”,是一位“笃实君子”,所著医学文章和论述也展现了他的责任心。(伍光建:《<医学辞源>序》,见宋国宾编《医学辞源》,上海:医药评论社,1937年。)
1933年出版的《医业伦理学》一书,是宋国宾有关医学伦理问题的主要著述。该书总售处为震旦大学;代售处有医药评论社、医师公会、康健杂志社、五定公司;由国光印书局印刷等机构。另有颜福庆等14人为其作序。该书引言先论“医业伦理学与普通伦理学之关系”,认为“医业伦理学示做良医之道”,因为医生也是个体的人,医业的伦理原则也属于普通伦理的范围。但是医业伦理有其特殊性,除“忠恕”的为人之道外,还需恻隐心、慈善心等博爱救人之念,而且医治救人的各个环节也涉及医生的诸多责任问题,由此医业伦理学应当成为独立的学科。
该书另列有《医业伦理学》纲要,认为“医业伦理一言以蔽之曰:仁义而已矣”,医生应当有爱仁好义的精神。进而详细分述了“仁”、“义”的具体范围,并在该书“引言”部分附录了《震旦大学医学院毕业宣誓》(见前文)、《上海市医师公会医师信条》。后者包括五个方面,前三个方面为:医师对于自己、病人、同道之信条。
第四个方面为“医师对于公众之信条”,认为医生在诊病之余,应借助自己所学为公众宣传和普及正确的医药卫生知识,还应在战时参与伤员救治,在传染病流行时协助卫生行政机关引导民众施行“消毒隔离诸法”,而且应当尽力免费诊治贫苦病人,以补充国家救济体系之不足。第五个方面“医师对于学术之信条”,强调医生应持续深化科学认知,行医不忘研究,“以期我国医学有独立之一日”,还要谨慎向病患介绍新药。可见,此《信条》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时代特色,体现了彼时我国医界的社会担当和思索。
该《信条》于上海市医师公会1931年春季大会通过,1932年三月执委会修订。可以想见,曾任该会主席的宋国宾应用力颇多以推动此信条的实践。
宋国宾《医业伦理学》附录《震旦大学医学院毕业宣誓》
宋国宾著《医业伦理学》
(一)基于中国伦理道德的“医业伦理”:宋国宾论医师人格
宋国宾《医业伦理学》书正文共分四篇十六章:医师之人格(第一篇)、医师与病人(第二篇)、医师与同道(第三篇)、医师与社会(第四篇);另有附录《中医伦理学之一斑》(节录自徐灵胎《医学源流论》)。
第一篇“医师与人格”,宋国宾从中国社会儒家传统伦理“仁义礼知”四个品德出发,论述“良医”必须具备的人格和才能,具体而言包括:学术才能、敬业、勤业、仪表言辞等四章。
第一章专论学术与才能的辩证关系。宋国宾认为“学术”与“才能”是医师的“两翼”,不可偏废。所谓“学术”指“医学上必要知识”,强调行医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才能”指“能善用其知识”,具体而言要求医师必须具备:判断力、审慎力、观察力、推想力、记忆力。(宋国宾:《医业伦理学》,第7—9页。)
第二章“敬业”主要反对的是:(一)以敛财为目的以诈骗为方式的“江湖手段”,主要有两个种类:“走方郎中”以及利用报纸宣传,刊物广告的所谓“某病专家”;(二)营业主义。宋国宾所批判的主要是彼时各地特别是在上海流行的医师钻营获利的不良现象。第三章“勤业”,则指出医生这一职业是劳苦的,而作为医生应当有“侠义精神”、“牺牲主义”,学会“苦中作乐”。(宋国宾:《医业伦理学》,第9—14页。)第四章“仪表言辞”则主要探讨医师应当在仪态和言辞方面多加训练,以亲和病人,有助于诊治过程的完善。
颜福庆为宋国宾《医业伦理学》所作序
(二) “医业伦理”与社会道德——宋国宾论个人健康生活
第二篇专论医师与病人之间的关系。第五章讨论医生应诊时的义务、诊病的要素、应诊的时间、诊病过程中的美德、如何通知病情以及病人的待遇,医师如何举行会诊等诊疗过程中的具体注意事项。第六章则关注治疗方法,主要是讨论医生如何用药以及催眠术在治疗过程中的应用。以上两章尚是对医生与病人发生直接接触时伦理事宜的讨论,
本篇第七章则为“健康人事指导”,指向了普通个体的社会生活和私生活领域,讨论“改业与修业问题”、“独身问题”、“婚姻问题”、“婚前性的问题”、“人工避孕的问题”、“人工受孕问题”、“置妾问题”。这些问题突破了医学伦理道德的范围,而涉及至现代社会公共伦理道德的视界。
(三)“医业伦理”与“医患矛盾”
宋国宾曾任中华医学会业务保障委员会主席,该会专门负责处理医患矛盾的法律案件。1935年宋国宾依据之前处理的案件编著《医讼案件汇抄》一书,以助医生“排难解纷,息事宁人”。( 宋国宾:《医讼案件汇抄》“序”,南京:中华医学会业务保障委员会,1935年。)
宋国宾认为造成医患司法纠纷繁多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律师制度建立后,虽然保障了普通民众的法律权益,但一些律师以煽动离间医患为手段追逐私利,医生群体首当其冲;二是,法庭和法官对于相关案件,缺少“医理”知识,又因感情用事,造成偏听偏信;三是新闻舆论界,不辨是非曲直即报导医患矛盾消息,因而“减低医界之令誉,与社会之同情”;四是“医界内部之不团结”,互相倾轧和争权夺利。(宋国宾:《医讼案件汇抄》“跋”。)
(四)宋国宾《医业伦理学》的参考书及思想来源
对比晁伯英在震旦大学医学院教授“医业伦理学”的课程设置,可以发现宋国宾的《医业伦理学》一书在结构上与之有很多类似之处。
实际上,该书主要参考了四部著作,包括:晁伯英的法语Déontologie Médicale ,也即《医业伦理学》;原书于1922年由土山湾印书馆出版;1928年出版“摘要版”;1935年又出版第二版,且经过天主教会书籍审查的审核。
宋国宾另外两部法语著作Déontologie以及Précis de Déontologie et de Médecine professionnelle。前者为普通伦理学著作,后者专论医界伦理;另参考清代医家徐灵胎(徐大椿,江苏吴江人,1693—1771)的《医学源流论》一书,按照“医家对己问题”、“医家与病人”提炼了原书“医家论”、“医非人之可学论”、“涉猎医书误人论”、“医者误人无罪论”、“病同人异论”、“药误不即死论”等篇章内容。(参见(清)徐灵胎著:《医学源流论》,刘洋校注,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8年。)可见,宋国宾的医学伦理思想主要来自震旦大学医学院的相关教育背景,但同时也积极汲取中医论著中隐含的相关思想。
余论
俞凤宾、宋国宾在近代中国西医共同体中,主动承担了建设自身群体医学伦理体系的任务。他们的论述在反映出教会大学医学教育烙印的同时,也体现了该群体对中国传统医学伦理的继承和发扬,以及为解决彼时中国“西医”群体面临现实问题的自主意识,是中国医学伦理思想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以往学界对于近代上海著名医师俞凤宾、宋国宾等人的医学思想和贡献多有论述,少有提及他们的医学伦理思想与近代上海教会大学医学教育之间的关系,而他们所代表的圣约翰大学和震旦大学医学教育后调整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他们在完全接受现代西方医学科学知识的同时,在中西社会都面对的医学伦理问题上,则体现出对中国传统医学道德思想的继承和吸收,也对当代中国医学伦理的教学和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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