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农村土改启动三年试点:超标宅基地、一户多宅要收费
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顶层设计近日出台。
1月10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称,《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介绍,这次农村土地改革试点的任务,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2015年应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试点阶段。
李国祥认为,承包经营权放活,推进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此项改革可在全国推广。其他改革,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改革,主要还是试点。
相比承包耕地改革,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宅基地制度改革,更为复杂,改革争议一直较大。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专门审议了《意见》,要求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从目前公布的内容来看,外界关注的“小产权房”是否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畴,尚不清楚。
对于宅基地有偿使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司长郑振源认为,“应该有偿”,但要注意收费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据他介绍,在1990年代,国内一些地区就实行过宅基地有偿使用,后因增加农民负担而被叫停。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一直有对农民宅基地收费的冲动。他提醒道,此次试点要谨慎设计,防止出现各种“搭车收费”情况。
为确保风险可控,这次农村土地改革的试点,将选择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封闭运行,试点要在2017年底完成。
去年11月20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批复了北京市通州区等34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目前,农村改革试验区数量已达到58个,覆盖全国28个省(区、市)。而近日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则至少确定了62个试点地区。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