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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警兼职副总开警车撞讨薪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
澎湃新闻记者 段艳超 见习记者 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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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针对媒体关于“南阳警官郑州街头开警车护送纠纷公司老总”一事,南阳市公安局在查明民警辛宏公车私用事实,于1月7日对其采取禁闭措施后,即在郑州市警方的协助下,对涉事民警辛宏的其他问题展开调查。
据通报,辛宏,男,现年 54岁,汉族,中共党员,系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民警。2014年12月26日,辛宏私自驾警车到郑州办事。当日,河南省可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素芬多次给辛宏打电话说有事,请求辛宏到景峰豪悦酒店帮忙,18时许,辛宏驾警车赶到酒店,在门口见到刘素芬、张某等人拉扯,便驾警车拉刘素芬离开现场,发现有人开车追赶即停车拨打110报警,经郑州市警方调查,查明刘素芬此前曾帮助处理牛某等人与其前夫任某的一起经济纠纷,当日牛某等人因找不到任某便缠着刘素芬不放,刘素芬遂请求辛宏帮忙。2014年12月27日双方就26日的纠纷达成谅解协议。
经查明,辛宏2014年12月26日违规使用警车,介入他人纠纷造成不良影响,且作为人民警察违规在可丰置业担任副总经理,并且在2014年7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系汇丰资产管理公司股东,针对其严重违规违纪行为,1月9日,南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给予辛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责令仲景派出所做出深刻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通报提到,从严治警是南阳市公安局一以贯之的方针,对发现的民警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继续对南阳公安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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