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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中学34名学生未参加迎新年长跑被记大过
因未参加东莞市麻涌镇元旦迎新年长跑,麻涌中学的34名学生被记大过处分,更有未穿校服长跑的学生被给予警告处分。
1月8日,因不满学校此举,部分学生将处分通知发布网上喊冤。9日下午,该校德育处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了此事。东莞市教育局则回复澎湃新闻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制定校规。
8日晚,网友“匿名举报1”发布微博称:元旦,东莞市麻涌镇举行华阳湖环跑活动。麻涌中学领导为了响应政府号召,要求本地户籍的学生穿校服长跑,没去的学生不知道犯了哪条学校规章制度,通通被记大过而且张贴警告。网帖提供了学校的处分通知单,落款处盖有东莞市麻涌中学的红章,时间为2015年1月5日。
澎湃新闻从这份通知上看到,在2015年1月1日当天举行的迎新春长跑活动中,麻涌中学安排了150名学生参与此项活动,但有不少同学没穿校服,更有几十名同学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缺席,这些情况对学校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校纪校规。因此,学校给34名缺席学生记大过处分,给其他未穿校服者口头警告处分。
9日,麻涌中学德育处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此事。其表示,确实有一部分学生因为没有参加这个活动被记大过了,但是具体人数她已记不清,也不清楚记过原因,以及记过是否依据学校明文规定。但其强调,记过处分对孩子以后“应该不会有太坏的影响。”
澎湃新闻查询麻涌中学校网发现,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中“遵规守纪”的一条规定这样写道: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但规定中没有对于“记大过”等处分的具体介绍。
澎湃新闻查询全国多个中学学生处分的相关规定发现,处分的具体细节一般由学校根据自身或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而拟定,处分按轻重程度往往分为公开点名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以及开除等。
学生对麻涌中学的处分似乎并不认同。疑似该校学生的网友“Moment_锋少”发帖抱怨:“元旦迎春长跑,没问过我们学生的意见就强迫我们在元旦当天去跑步?没去跑步的还要记大过!!这合理吗??”
麻涌中学教导处朱老师告诉澎湃新闻,这次长跑活动是麻涌镇举办的,学校安排的150名学生也是经过挑选。但其表示,对于网上有人贴出处分通知的事情还不清楚。
针对处分学生事件,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现在学校都要依法治校,给学生处分都是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参照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来办事,但她称不清楚麻涌中学的这件事情。
2015年1月2日东莞阳光网报道称,1日上午麻涌镇元旦迎春的华阳湖环跑活动中,包括麻涌镇领导班子、政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生代表等共3000多人参加。参与者赛前还须签字承诺要推进创建全国文明镇工作。
而就在2014年12月30日,在东莞教育局官网刊发的《我市举办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启动仪式暨大课间体育交流活动》报道中,东莞市教育局相关领导要求“健康第一”在学校教育中真正得到落实,明确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和手段,“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当晚,澎湃新闻收到了东莞市教育局关于上述事件的回复。
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及四十三条规定: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制定校规,而受教育者应当履行“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同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普通高中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校除要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之外,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
除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之外,其他学生处分由学校自行决定。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继续进行教育,一个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学生申请、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该局将要求麻涌中学不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相互协作,以教育、引导为主要方式,采用多种方法,努力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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