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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林森浩二审死刑后家书:买书给兄妹读,赠友《红楼梦》
澎湃新闻记者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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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被判死刑后,林森浩写了一封家书给父母。
1月8日上午10时34分,林森浩投毒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终审宣判:维持死刑原判,提请最高法复核。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现场看到,林森浩听到宣判结果后几乎没有表情,没有回望旁听席。
1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独家获得了林森浩在判决后写下的一封家书。在信里,他希望父母及早走出阴影,并请求父母把他写的信给家里的兄弟姐妹看,让他们多读书。
附:林森浩家书全文爸妈:
孩儿不孝,但事已至此,已经没办法回去了,我希望你们能及早走出这个阴影。
现在我有几个请求,如下:
1.我的银行卡密码是XXXXXX,请你们用那点钱买两份礼物赠给唐、斯两位律师,不管微薄或否,都是我的心意。
2.请将我家里的一本《红楼梦》赠予鑫源(林森浩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一审二审开庭、判决时都一直陪着林森浩父亲到上海),谢谢他这段时期的辛劳奔波,祝愿他能在社会上闯出一片天地,《红楼梦》里有诸多为人处世的智慧,希望他能多读书。
3.请将我写予你们的书信给我的兄弟姐妹们看看,告诫他们要多读书,开卷有益。
4.请将我银行卡中剩余的钱用于购买一些书籍,置于家中,供兄弟姐妹及他们的后代阅读。从小养成一个阅读的习惯并终身坚持,不会差的。
谢谢。养育之恩容我来生再报!
林森浩
2015年1月8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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