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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国家计委大院13年无房产证,不满拆迁诉国管局
张卫东的家在原国家计委大院三里河一区,这里曾住过不少政界大员让他感觉很荣耀,但如今他为房子的事头疼不已。
他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父母2002年在此买房,至今没拿到房产证,但他家的房屋如今面临拆迁。
因不满拆迁补偿、质疑拆迁合法性,张卫东和另外22名三里河一区居民集体起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居民们的起诉,其理由是北建委的居民们没有房产证,不是房屋产权人。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1月6日就张卫东等居民未发房产证一事回应澎湃新闻说:“这个事情要和原单位沟通,如果符合相关手续,房管局这边肯定给办房产证。”
无证房屋面临拆迁
“国家计委大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资料显示,大院建于1953年,多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和部长、副部长曾先后居住于此。
大院内的北建委宿舍,本来是出租给员工居住的公房。2002年在房屋改革中对外出售。
“因为是房改房,按照工龄购买。”张卫东说,他的父母抗战时就参加工作,两人的工龄加起来有100多年。于是,张卫东的父母2002年花费2万多元,买了北建委小区E区8号楼内一套105.64平方米的房屋。
张卫东后来了解到,在这次房改房过程中,除他家外,还有另外151户居民也购买了北建委宿舍。但他们买房至今,都没有拿到房产证。
张卫东曾到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询问,“房管局说,只有国家发改委把土地证交给他们,他们才能发房产证。”
房产证没拿到,拆迁却突然到来。
张卫东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1月24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关于同意三里河一区E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国管房地[2011]14号,以下简称被诉立项函),同意国家发改委基建物业中心对西城区三里河一区E区进行危旧房改造,建设职工住宅和单身宿舍。张卫东的家恰巧在拆迁范围内。
不满拆迁集体起诉
牵涉到拆迁,自然而然就关系到补偿问题。
张卫东和他的邻居们向澎湃新闻反映,三里河一区的拆迁居民,拆迁办给出每平方米补偿4.1万左右,这让张卫东等居民很不满。澎湃新闻查询多个房产网站发现,三里河一区附近房源的均价在每平方米7.5万元左右。
除了不满补偿条件,三里河一区的居民还质疑拆迁项目本身的合法性。西城区政府2012年8月9日对小区作出征收决定,是以城市危房改造的名义。
确定三里河一区宿舍是危房的依据,是一份1989年的鉴定报告。张卫东称:“鉴定的对象也不是我们小区,是另外一个小区。”
张卫东的邻居褚先生说:“如果真是危房,国家发改委还在2002年把房子卖给我们,也太不合理了,他们就是假借危房把我们拆掉,腾出地方重新建房。”
小区的居民推选张卫东为代表,集体起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认为该部门在北建委拆迁项目的立项上,有违法之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3]一中行初字第2878号)显示,起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三里河一区居民一共23人,2013年10月16日和11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卫东等23名原告并非被诉立项函的相对人,也不是涉案住宅改造项目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故与案件被诉立项函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不具备提起案件诉讼的原告资格。
基于此,北京市一中院驳回张卫东等23人的起诉。
在被北京市一中院驳回起诉后,张卫东等人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诉。北京市高院审理认为,张卫东等购公有房屋的人虽然符合房屋征收人的主体资格要求,但被诉立项函没有对他们23人合法权益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张卫东等23人不具备提起案件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于是,张卫东等人的上诉,也被维持北京市一中院的原判。
补偿价格经专门评估
澎湃新闻从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裁定书中发现,张卫东他们所在小区的152户居民,已有141户同意进行危房改造。
褚先生说,对于剩下未达成一致的拆迁户,相关部门已开始动用强拆的办法。褚先生说:“法院说产权人是国家发改委,我们不是相关人,无权起诉;既然我们都不是相关人了,拆迁办还来和我们谈什么,直接找国家发改委不就行了。”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2年进行房屋估价时,张卫东的父亲张荃当时被列为房屋产权人的。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1月6日就三里河一区居民未发房产证一事回应澎湃新闻:“这个事情要和原单位沟通,如果符合相关手续,房管局这边肯定给办房产证。”
国家发改委房产处的工作人员1月6日告诉澎湃新闻:“2002年房屋出售后,按道理是要办证的,但因为这片地被列入拆迁范围,我们就和住户商量好,回迁后直接发新房的房产证,后来有住户对拆迁方案不满意,不同意拆迁,导致项目暂停,一直拖到2011年左右,又开始重启。”
房产处另一工作人员针对居民对补偿条件的质疑作出回应:“补偿价是由专门的评估部门定的,大多数居民都已经搬迁,只剩下十几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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