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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鼓励医养融合

澎湃新闻记者 俞立严
2015-01-07 15: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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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鼓励医养融合。 澎湃新闻记者 杨深来 资料图

        上海已进入人口深度老龄化阶段。截至2013年末,上海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87.62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的27.1%,预计到2015年年底,这一数据将接近30%。1月7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其中,提升社会服务、鼓励医养融合等成为此次修订草案的亮点。

        修订草案共有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社会服务是此次修订新增内容较多的核心部分。

        针对目前日益紧张的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修订草案明确了上海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助餐点(统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建设的相关要求。其中,制定上海全市统一的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被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并由区(县)政府负责推进落实,对于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具有重要意义。

        在提升上海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修订草案明确了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要求及相关扶持优惠措施,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的支持措施等。并要求,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应发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促进服务与需求信息对接的功能,方便上海老年人就近获取多样化的社区综合服务。

        法规还提出,上海在全市建立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制度。对具有照料护理服务需求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进行评估,确定照料护理需求等级,作为其享受相应的照料护理服务的依据;对其中高龄、无子女的老年人予以优先保障,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贴。

        而在备受关注的医养融合方面,修订草案也试图有所突破,明确了一系列推进措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家庭医生、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开展合作;发展老年护理事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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