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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两股东陷“口水战”:天弘基金去年赚的钱怎么分?
蚂蚁金服和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内讧”已经白热化。 东方IC 资料
天弘基金公司的两大股东——蚂蚁金服(编注:原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君正,601216)的“内讧”焦点浮出。
内蒙君正1月6日晚发布公告称,之所以未支付天弘基金公司的增资额,是因为双方对于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问题没达成一致。内蒙君正并称,天弘基金是国有资产,内蒙君正得到天弘基金的口头答复称,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
蚂蚁金服随后即向媒体发声,驳斥内蒙君正的说法。蚂蚁金服称,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截至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的书面通知。
此前的1月4日,蚂蚁金服率先发布的公开信称,因内蒙君正未支付先前约定好的增资额,导致已经付款的蚂蚁金服未能坐稳天弘基金大股东的位置,蚂蚁金服已向仲裁委提起仲裁。
蚂蚁金服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天弘基金的未分配利润怎么分?
双方争议的第一个焦点是,天弘基金公司的利润怎么分配?
按照内蒙君正的说法,在接到天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通知书后,内蒙君正的会计师团队首先提出,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内蒙君正认为,应该由增资扩股前的天弘基金股东享有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此事由天弘基金出面,和蚂蚁金服进行确认。但“遭到蚂蚁金服的强烈反对,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
1月6日21时,蚂蚁金服立马驳斥称,当时各方股东有协议,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蚂蚁金服还强调,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而据内蒙君正2014年中报,天弘基金去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2.79亿元。
增资扩股前,天弘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天津信托持有48%,位列第一大股东,第二、第三大股东分别为内蒙君正、芜湖高新,持股比例分别为36%、16%。若增资扩股完成,股东顺序为,蚂蚁金服、天津信托、内蒙君正、天弘基金管理层、芜湖高新,持股比例依次为51%、16.8%、15.6%、11%、5.6%。
有分析人士指出,内蒙君正的意图是,通过分红获得增资款项。按照2.79亿元的利润粗略计算,增资前持有36%的内蒙君正,可以获得1亿元的分红。而其应缴纳的增资额为6943万元。
天津信托提出终止增资扩股?
内蒙君正还在最新公告中称,因为天弘基金是国有控股企业,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指的是天津信托)于2014年6月30日立即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向国资管理部门紧急汇报。此外,内蒙君正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但此事在蚂蚁金服的口中,又是另一个版本。蚂蚁金服称,天弘基金是天津市的金融企业,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项目一直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截至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此前,消息人士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透露,声称天津信托反悔上述增资扩股。
双方还对天弘基金公司的控制权进行了争论。内蒙君正认为,由于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其仍持有天弘基金36%股权。蚂蚁金服则称,截至2014年6月27日,蚂蚁金服向天弘基金全额缴纳了增资款,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按照完成增资后的比例,蚂蚁金服持有天弘基金51%股权。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口水战,而天弘基金公司增资前的大股东——天津国资委旗下天津信托则仍未公开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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