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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古委会认定安徽师大教授黎泽潮涉嫌低水平抄袭

光明日报
2015-01-06 09: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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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光明日报》2015年1月6日第9版刊登该报记者杜羽的调查文章,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认定安徽师大教授黎泽潮《<因话录>校笺》“涉嫌大规模、低水平抄袭”。

        

光明日报文章截图

        唐代赵璘撰写的《因话录》是一部篇幅不大的笔记小说。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出版的《〈因话录〉校笺》,全书不过130多页、5万余字,整理者为安徽师范大学教授黎泽潮。2014年11月中旬,因有人在互联网上举报《〈因话录〉校笺》涉嫌大规模、低水平抄袭,此书一时间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      

        日前,记者采访了“《因话录》校笺”项目的资助机构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古委会”)。受古委会主任安平秋委托,秘书长杨忠、副秘书长曹亦冰、古籍信息中心主任顾歆艺向记者说明了古委会对黎泽潮涉嫌抄袭事件的态度及处理意见。

        他们表示,古委会获悉网络举报后,随即启动调查程序,要求黎泽潮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委托两位资深专家对《〈因话录〉校笺》进行鉴定。专家鉴定认为:《〈因话录〉校笺》存在抄袭问题,违背学术规范。古委会决定取消“《因话录》校笺”的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对项目负责人黎泽潮提出批评。

黎泽潮抄袭事件从豆瓣发酵:一本书著者栏标为“黎泽潮抄”。

抄错了        

        最早在网上指出《〈因话录〉校笺》抄袭问题的,是中华书局编辑鲁明。鲁明2010年从复旦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他发现《〈因话录〉校笺》“《校笺说明》的部分段落、几乎全部的校勘记,以及附录”均截取自他的硕士毕业论文《〈因话录〉研究》,而此书并未提及这篇可以在中国知网“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下载的论文。        

        鲁明的举报在网上迅速传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因话录〉校笺》在抄袭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错误:鲁明的硕士论文用繁体字写成,《校笺》则用简体字,鲁文中的“言談行止”在《校笺》中误作“言歌行止”,“僧侣俗講”误作“僧侣俗蒲”,“建築佈局”误作“建桑怖局”。误字与正字字形相近,但意义相去甚远,致使很多句子根本无法读通。在全书的第一页第一段寥寥300余字中,这类错误就有五处之多。        

        “抄书者的慵懒,责任编辑的粗疏,恐怕莫此为甚了。”受古委会委托对涉嫌抄袭文本进行鉴定的一位专家十分愤慨。经过验证,这位专家挖出了黎泽潮抄袭出错的原因所在:“中国知网的专用阅读器CAJViewer自带‘文字选择’工具,可以对电子论文进行选择复制,但由于这个工具尚不成熟,在复制过程中常会出现一些文字识别的错误。我们试用该工具对鲁文进行选择性复制,果然出现了黎书上面的错误,这恰恰证明黎书剽窃复制鲁文,却又未能花一番校对的功夫。”        

        另一位专家对黎泽潮所写《校笺说明》进行了逐句审查,发现了一条更为直接的抄袭证据:鲁明在引用《四库全书总目》对《因话录》的评价“其书虽体近小说”时,误脱了“体”字,《校笺》居然同脱此字。        

        “黎书偶有改动或发挥,往往失当,如鲁文称赵璘‘门望清贵’,黎书改称‘赵璘可谓皇亲贵胄’,就是措辞失宜之例。”该专家的结论是:“《校笺说明》除了最后一页自述学历经历部分以及最后一段交代全书结构之外,全出于抄袭。文中提及其‘推崇考辨’,不知考辨在何处?”        

未致歉 只致谢        

        在两位专家给出鉴定意见数日之后,黎泽潮按照要求将一份题为“关于《〈因话录〉校笺》学术争议”的说明材料寄至古委会。       

        在这份长达92页的说明材料中,黎泽潮认为与鲁明论文相比,《校笺》在校记、笺注、标点正文部分都有所不同。黎泽潮表示:“我们认为此书《校笺说明》在介绍《因话录》内容及其作者时参考了鲁明论文,此部分属于序言,是介绍性文字,不是此书主体,也不是此书所要发表的见解,而从学术规范角度看,此书作者应向被参照文献的作者表示致谢。但在学术规范中也有说明,对于大家认可的、常识性的参照借鉴不一定都要标明出处,此书笺注是对人名、地名作常识性介绍,参照相关工具书,所作处理在学术规范范围内。因此,对于学术争议应当尊重客观事实。”        

        古委会将黎泽潮的这份说明材料转交前述两位学者,请他们再次鉴定。2014年12月30日,两位专家将第二次鉴定意见反馈至古委会。黎泽潮的辩解,没能让专家推翻先前的结论:“网上所揭发的黎书抄袭问题,其重点并不在校记和笺注部分。黎泽潮之所以在此次的说明材料中,以校记和笺注为重点,就是试图避重就轻,通过证明《校笺》与鲁明论文校记、笺注的不同,从而证明这些内容出于自撰,并未抄袭,最终洗白自己,混淆视听。实际上,黎书校记部分与鲁明论文校记的区别,主要是写法上略有不同,其内容实质大多数仍是袭自鲁明。与《校笺说明》中的公然抄袭相比,这种有意抄袭而又泯灭痕迹的做法,实际上更为恶劣。”  

        在黎泽潮提交的说明材料中,罗列了70条与鲁明论文条目相同但表述不同的校记。如,鲁文:【玄宗目之】“玄宗”,《唐语林》作“上”。《校笺》的表述则为:玄宗目之,《唐语林》作“上目之”。“这样变换一下表述方法,难道就可以说称得上‘明显不同’,从而堂而皇之地把其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专家指出,“鲁明论文在列出异文的同时,常常会表达自己倾向性的意见,即校勘学上的‘定是非’,这是比‘列异同’更重要的工作,但黎书窃取时往往会把鲁文中表示倾向性的文句删去。”        

        针对黎泽潮对笺注条目的申辩,专家意见认为,这些笺注确实不是抄自鲁明论文,其中“安禄山”“政和公主”等不少条目系照抄“百度百科”。

外行何以充当内行        

        “即使不存在抄袭问题,这样的成果也没有达到古委会项目结项所要求的水准。”一位专家如此认定。然而,这样一个学者眼中“蹩脚的剽窃者”,在科研项目申请方面并不外行。        

        不少网友发现,在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官网公布的个人简历上,黎泽潮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广告学领域。在2010年6月项目申请评审书中,黎泽潮填写的研究专长为“古代文学”,职称“教授”,职务“系主任”,最后学位“在读博士”,成果字数“20万”,并说“黎泽潮近年主要从事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教学任务相对较轻,专力做好本项目的时间有充分的保障”,项目主要参加者还有知名学者、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丁放等人。申请书中同时附有各级单位签署的申报意见,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意见是:“黎泽潮教授是我院中国古代文学在读博士,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完全具备承担本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条件。本单位完全同意该课题的申报、立项。”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的意见是:“愿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同意对申请人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预期工作提供信誉保证。”安徽省教育厅也“同意申报”。      

        凭借这样一份项目申请书,“《因话录》校笺”在当年通过古委会组织的两轮专家匿名投票,成为直接资助项目,获得两万元研究经费。但是在最终出版的《〈因话录〉校笺》中,黎泽潮仅表示近年师从丁放攻读中国古代文学博士学位,并未提及有其他人与他共同整理此书,书的字数也从20万缩水到5万。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古委会有相关规定:“已确立为高校古委会直接资助的立项科研项目,成果出版后,如发现有失学术规范或有悖学术道德的情况,一经查明,古委会将取消其立项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通报批评。”正是按照这个规定,古委会决定取消“《因话录》校笺”的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在《高校古籍工作通报》上公布此事的处理意见,并对项目负责人黎泽潮提出批评。与此同时,古委会还将向签署了同意申报意见的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和安徽省教育厅通报相关情况。        

        2014年11月22日,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在其官方微博表示:“学校高度重视此事,已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目前正委托第三方进行学术鉴定,并将根据鉴定结果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截至发稿时,安徽师范大学方面尚未公布鉴定结果及处理意见。

安徽师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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