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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落地自贸区,新华社是“大股东”
1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上海市政府同意由新华中融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出资,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根据沪发改能源〔2014〕270号文批复,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为企业法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品种的现货交易,提供相关的交易服务,经营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文还指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与新华社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的交易平台,其有关工作接受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据了解,该交易中心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新华社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的交易平台,将落户于上海自贸区扩展区陆家嘴金融片区。目前的股比结构方案是:新华社占交易中心股比为30%,处于主导地位;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各占10%,新奥、申能、港华等5家企业各占7%;华能国际股份为5%。
有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新成立的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品种基本囊括了石油和天然气。显然,这会与上海石油交易所现有的交易品种和职能存在重合。
不过,上述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上海石油交易所和现在即将要成立的新交易所,一是主体结构不一样,二是注册的背景不一样,那么它的功能和使命也不一样。”
“现在国家发改委在推动,也就是国家层面来做。因为它可能会在上海自贸区内,做一个国内外的试验,这样这个中心的内容和使命也不一样。新华社作为大股东,主要负责统领协调。”该业内人士说。
从股东结构到功能定位,交易中心和上油所均有重合之处。一旦交易中心推出,上油所将何去何从?上海证券报1月6日报道称,对此,一位业内知情人士曾对该报记者表示,上海市政府同意将现有的上海石油交易所合并给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原有的各项业务一并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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