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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反腐观察之二|画虎
中共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4年,党和国家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大,截止2014年12月2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共查处了40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即俗称的“大老虎”),其中包括解放军系统的徐才厚、杨金山两人。至此,据我们统计,自1986年以来,已经查处了194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十八大以来查处了61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包括解放军系统的2人)。
一、时间分布
自2014年2月18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至2014年12月2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共查处了40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平均每月查处3名以上。这是历年查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人数最多的一年,比2013年的20人,多了20人,翻倍。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10月发布的数据称,2014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2608人(含厅局级以上319人)。而今年1月到9月间查处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数量为30人。据此或可估算,2014年全年查处的县处级官员数量是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数量的近80倍,查处厅局级官员的数量是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数量的近10倍。由此,我们可以窥见2014年全国查处官员情况的概貌。
以中纪委网站公布的立案调(审)查时间为准(杨金山以媒体报道时间为准),2014年查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的时间分布如下图所示。
二、区域分布2014年地方党政机关共查处28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涉及17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东部地区涉及5个省市,共7人;中部地区涉及5个省,共12人;西部地区涉及5个省市区,共6人;东北三省涉及两个省,共3人。另外山西省查处人数最多,为7人。中部地区成为2014年查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的重灾区,占了全年查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三、部门分布2014年查处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中,以查处前主要职务为准,地方省级党委13人,地方省级人大4人,地方省级政府4人,地方省级政协7人。中央国家机关共查处7人,国有企业3人,解放军系统(相当于副省部级及以上)共2人。
四、职级分布2014年查处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中,正国级1人,为周永康;副国级3人,为苏荣、徐才厚和令计划;正部(省)级4人,分别是:申维辰、白恩培、何家成、朱明国。其他32人为副部(省)级。
总之,一年之内查处40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反腐力度巨大,反腐成果丰硕,人们也可以据此窥测2014年全年的反腐战果,2014年的中国反腐必将载入历史史册。如此巨大的反腐力度对腐败分子和有腐败倾向的人员也具有巨大的震慑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2014年必将成为中国反腐败新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五、2014年反腐败工作的趋势与特点
纵观我国2014年反腐败实践工作,反腐败工作呈现以下趋势和特点:
1.反腐法治化
依规治党、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治党、治国的基本方略。法治化反腐一方面体现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上,无论多高的职位、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受到了查处。法治化反腐还体现在讲究信息公开、程序正义和事实证据等具体的反腐行动中,几十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官员被查处,信息均通过中纪委网站快速及时发布,相关人员及案件及时移交检察院、法院查处,部分官员的案件以直播形式进行公开审理,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并注意保护涉腐官员的合法权利。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工作、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规定的要求,10 月27 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拟对刑法进行以下修改:一是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三是严密惩治行贿犯罪的法网,增加规定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四是完善预防性措施规定,如离职后的择业禁止规定等。这反映了党和国家正在加快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当然,法治化反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反腐败法》,这将是下一步反腐工作的重点。
2.反腐制度化
制度化反腐主要体现在党的一些制度性规定和制度设计中。例如禁止吃拿回扣、禁止党政干部请客送礼的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接待、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等规定。近年来,党中央加强了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如“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
反腐败制度建设最重要的莫过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该制度在2014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14年8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中央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12月22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正式公布,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大力助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在逐步推进。
3.反腐规范化
反腐规范化最清晰地体现在党的巡视工作方面。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包括总则、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纪律与责任、附则等六章,但对巡视工作的地位、职能等内容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2014年中央强化了巡视工作,11月份已开展了2014年第三轮巡视(2013年共两轮),同时,及时公布巡视组人员构成、联系电话、巡视单位,还首次公布了巡视现场谈话视频。上述做法不仅表明巡视工作更加规范和常态,也大大提高了巡视工作的效果。
9月2日,新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中央领导带头践行“八项规定”,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官员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并通报其单位、姓名、职务、事由等,上述一系列做法,表明反腐工作在逐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惯例,甚至上升为制度。
4.强化国际合作
2014年是我国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力度最强的一年。2014年3月,中纪委将预防腐败室、外事局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最高检于同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9月26日,最高检启动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腐败官员投案自首。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多个场合谈及追逃追赃和反腐败国际合作。11月8日,APEC(亚太经合组织)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决定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地区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联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11月15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反腐败学院。
上述内容仅是我国2014年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部分工作。我国还将加强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反腐机构和国际反腐组织在人员培训、信息沟通、经验分享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5.反腐突破禁区
反腐没有禁区,2014年我国的反腐败工不仅在查处人数上达到了历史的最大数量,在一些细微的方面可以说突破了常规,正在改变人们的惯有认识。查处周永康,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隐性惯例;查处周永康、阳宝华,改变了人们对腐败官员“退休即进入安全区”的惯有认识;查处曾经任职于重要枢纽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的令计划,真正表明反腐没有禁区;通报女性官员有“与他人通奸”行为,表明反腐没有性别差异。
概而言之,不具有连续性的运动式反腐和仅仅依靠领导人决心和态度的权力式反腐,已经成为过去,反腐新常态已然形成。随着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反腐工作的常态化,改革的不断深化,腐败将无处遁形。
(作者系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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