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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一法院案件未审理已结案,法官称年终为提高结案率
一起原本定在12月29日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网上信息却显示12月12日已经结案,涉事法院的一名法官称,这是为了“完成任务”,提高年终结案率。
2014年10月16日,安徽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孙明称,他租赁的一个门面房合同还未到期,房东就将该门面房卖给他人,新房东则要求他搬出去。
孙明称,他已租用该门面房10多年,曾跟原房东表达过购买该房产的意愿,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他享有优先购买权。
9月29日,孙明把新、老房东均告到法院。颍泉区法院于10月16日正式立案,并通知原告、被告双方:12月29日上午以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然而到了12月23日,孙明接到颍泉区法院的短信通知,提醒他登陆“安徽省诉讼服务在线平台”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该案已于12月12日采用简易程序调解结案。这令孙明非常不解,“还没到开庭时间,怎么就结案了?法官也从未告知参与调解。”
之后,孙明和他的代理律师找到颍泉法院询问情况。在孙明提供的录音中,接待他们的一名法官有些支支吾吾地解释称:“年终了,为了完成上级领导的……任务。” 这名法官还告诉孙明:“你的案卷被院领导和颍泉区领导拿走了。”
12月29日,该案没有如期开庭。
12月30日,澎湃新闻致电该案主审法官王慧颖,她表示并未审理该案,且不存在为了提高结案率更改案件信息的情况,“登记的时候弄错了,我们发现的时候也觉得很奇怪,已经跟他们解释过了。”
王慧颖还表示,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已修正了“安徽省诉讼服务在线平台”上的信息,但澎湃新闻随后上网查证发现,截至发稿,网页上关于该案的信息仍是已结案。
颍泉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徐河东12月30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称,该案的网上信息“弄错了”,但对具体情况不了解。
孙明担心,该案匪夷所思的状况背后有领导的干预。孙明称,早在法院立案时,他就作出书面申请,要求主审法官到阜阳市房产局调取相关证据,但此后法院一直没有回应。
12月19日,他找到主审法官王慧颖再次申请调取相关证据。“王慧颖说找不到案卷,案卷被院领导拿走了,她还没有看过案卷呢。”
颍泉区法院给孙明的传票,显示该案定于12月29日开庭。- 报料热线: 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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