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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退休检察官自曝办错”被关注的一挪用资金案再审维持原判
人民网合肥12月30日消息,备受社会关注的高尚挪用资金一案当天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高尚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量刑。同时改判对高尚挪用资金未归还的62.87万元予以追缴。
此案曾因淮北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自我举报办错案而备受社会关注,此前,安徽省检察院曾回应称,孟宪君所说的有领导干预办案不实。
此前,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孟宪君以“自己举报自己办错案”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称因为“领导干预”,要求“无罪也要起诉”,结果造成自己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高尚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孟宪君希望通过自己的举报推动司法机关纠正这起“错案”。
12月1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吴贻伙就高尚案是否有领导干预、孟宪君和检察委员会是否一致认为该案无罪、是否存在“判决后第9天才要求抗诉”等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吴贻伙说,作为高尚案的原承办人,孟宪君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前,从未向淮北市检察院和安徽省检察院反映过这个案件存在错误的问题。直到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高尚的申诉,他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我举报办错案。
安徽省检察院认为,该案没有干涉司法办案和处理结果的倾向性意见。此外,根据孟宪君和高尚提供的线索,经认真调查核实,此案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没有发现任何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并且,“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一致认为该案无罪”的说法与事实不符。而所谓“淮北市检察院在抗诉期满的最后一天,即判决后第9天要求抗诉”的说法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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