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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兰履新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统战部长相当罕见
孙春兰履新中央统战部长。
12月3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兼任中央统战部部长;免去令计划的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
12月22日晚,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9天后,中央统战部“一把手”这一备受瞩目的职位有了继任人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中央统战部长绝大多数时间均由全国政协副主席这样的副国级官员兼任。
此次,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中央统战部长极为罕见,足以说明中央对于协商民主的重视。
就在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会议强调,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要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要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推进协商民主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此前,孙春兰在北方工业大省辽宁、对台工作重镇福建和直辖市天津三省份以及全国总工会均有丰富履历。
公开资料显示,孙春兰出生于1950年5月,是河北省饶阳县人。
1965年,15岁的孙春兰去往辽宁省鞍山市工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学习。4年后,孙春兰从学校毕业,留在鞍山并被分配到鞍山钟表总厂工作。
1974年,孙春兰调任鞍山市一轻局(1975年10月改名为轻工业纺织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7年,孙春兰离开鞍山市一轻局,转入鞍山化纤毛纺总厂工作,先后担任厂党委常委,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总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并在1986年升任毛纺总厂党委书记。
1988年,时年38岁的孙春兰离开化纤毛纺总厂,出任鞍山市妇联主任,由此步入政坛。
3年后,孙春兰擢升为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1994年升任省总工会主席。
孙春兰1995年步入辽宁省委常委序列,至其2005年离开辽宁,孙春兰共在辽宁省委常委会工作近10年,先后与顾金池、闻世震、李克强三任省委书记搭班。
1997年,孙春兰开始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并兼任省委党校校长。2001年6月,孙春兰以省委副书记身份兼任大连市委书记。
澎湃新闻注意到,孙春兰先后通过函授等多种方式,完成了辽宁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辽宁大学决策管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的学习。
2005年11月,孙春兰离开工作36年的辽宁,上调中央担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书记,从而晋升入省部级正职官员序列。两年后的十七大,这位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得以转正。
孙春兰在全国总工会工作了4年,期间,孙春兰主持起草了《劳动合同法》,该法于2007年“两会”期间与《物权法》同时通过。
在任职全总期间,孙春兰还曾兼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
在全国总工会这样的“国字号”人民团体,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会长、书记处第一书记)往往是正部级或副部级干部,任职之前也都有多个领域的履职经历,并且在任职之后更有不错的仕途。
孙春兰即是典型一例。
2009年,孙春兰“空降”福建接棒卢展工,担任福建省委书记,成为当时内地唯一的女省委书记。
2009年11月30日,福建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时任中组部副部长的李建华传达中央决定并代表中央对前后两任省委书记作出评价,其中对孙春兰的评价是:视野开阔,领导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务实;作风民主,为人正派。
2012年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其中,在省部级正职岗位上历练了7年(省级“一把手”岗位历练3年)的孙春兰当选为十八届政治局委员,成为中共建政后首个跻身政治局的女省委书记。
孙春兰同国务委员刘延东一道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也创下了两位女性同时当选政治局委员的纪录。
6天后,新华社发布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高丽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孙春兰兼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天津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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