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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回应教师“讨工资”:基本工资9年未涨因没有新政策
12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布报道《河南罗山教师维权讨工资,政府紧急增发绩效工资7000万》。有教师说,他们已经收到增发、补发的绩效工资,继续反映是因基本工资仍执行2006年的标准,如助理级教师590元,“实在太低”。
当晚11点多,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罗山县人社局”)向澎湃新闻发来《关于罗山教师维权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教师基本工资确实执行的是2006年的标准,因2006年工资改革只规定了基本工资,此后没有出台新的工资政策。
12月27日,数百名罗山县教师聚集在县政府门前广场上,有些教师戴着口罩。
教师刘丽(化名)说,12月25日前,他们已经收到县里增发、补发的绩效工资。
“为什么还要闹?基本工资实在太低了啊。”刘丽说,自己工作10多年,目前每个月打到卡里的工资是1514元(其中包括70%的绩效工资)。12月24日,学校财务部门将工资明细贴出来,教师们发现基本工资执行的仍是2006年的标准,“像我是助理级,基本工资590元。物价涨这么厉害,你让教师这么生活?”
对此,《说明》回应称,豫政办〔2006〕74号《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包括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套改及正常增资办法进行了规定。“2006年工资改革只规定了基本工资,此后没有出台新的工资政策。绩效工资另行规定,此后分阶段进行了实施”,基本工资部分没有新的政策故未加调整。
教师的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三部分。
多名教师反映,初、高中职称相同,此次增发、补发的绩效工资却不一样,如初中助理级3300元左右,高中助理级6700元左右。中级、副高级相差更悬殊。
对此,《说明》称,根据豫政〔2009〕57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信政文〔2009〕219号文件的规定,对义务教育学校正式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义务阶段学校在2009年起就已经执行到位,2014年提高绩效工资标准,只是增发2014年调标部分。
《说明》称,2014年,根据豫政办〔2011〕136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信政文〔2012〕70号文件的规定,对包括非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所有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执行时间是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文件规定,非义务教育阶段人员的绩效工资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增发部分进行补发。
“所以,初、高中相同职称本次增发、补发的补贴不一样。”《说明》称,经测算,罗山县教育系统2010至2014年增发绩效工资总额为6921万元,包括全县各中小学教师及离退休人员共计8731人。县财政局已于12月25日发放到教师工资卡中。
针对罗山县部分教师因工资问题到县政府门前集会维权,《说明》称,罗山县政府一是组成10个工作组,深入全县19个乡镇的56所学校,面对面听取教师意见诉求,梳理教师反映问题,研究体现绩效工资激励作用的方式方法,尽可能解释政策、消除疑虑。二是召开教师座谈会,对教师们提出的问题、诉求和愿望,按照有关政策进行了解释和回答,疏导教师的情绪。同时希望教师通过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保持稳定的教学工作秩序。
多名教师认为,教师的工资与职称挂钩,但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机会少而且舞弊严重,有的教师助理级一干就是10年,该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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