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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原市长季建业、遵义前书记廖少华被提起公诉,受审地曝光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4-12-17 11: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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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1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政务发布厅公布对季建业、廖少华提起公诉信息,内容如下:

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季建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季建业,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季建业利用其担任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担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 CFP 图

        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少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廖少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少华利用其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被告人廖少华在担任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多一点

        ◎2013年10月16日,季建业因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双规”。

        2014年1月,季建业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等人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季建业被开除党籍,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10月31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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