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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庙会:与鬼神一起过中国的狂欢节
中国有狂欢节文化么?传统中是有的。庙会赛会这类狂欢活动——抬着神像巡游全城,或者为神灵和鬼怪准备丰富的食物,演出热闹的戏剧,祈雨,游龙,拜各式各样的杂神——在传统中国是习见的节庆。而欢愉之外,有时候人们还会使用一些古怪、激烈甚至血腥的方式表达对鬼、神的诚心。 1934年苏州城的求雨赛会中,我们能看到青天白日下的“人间地狱”。在神像、龙灯和锣鼓喧天中热闹前行的仪仗队伍中,夹杂出现牛鬼蛇神,面目狰狞的活皂隶,凸着大肚皮的刽子手,并追随着一群红裤赤脚、身戴枷锁的囚犯,手持拜香灯,作乞怜状,沿途抛洒和焚烧甲马阴符。
在五颜六色的欢快气氛中,骤然看到这样阴森恐怖的境像,真令人感觉误入人间地狱。想象一下,飘舞的白色纸钱,暗黑锁链,伸着血红舌头的鬼怪,这些浓烈且夺目的色彩在透亮的炽热日光里创造了怎样一幅令人恍惚的古怪图景!
而刽子手、皂隶、囚犯,人间社会中的不受欢迎者又为何会同神灵们一起被热烈展示?这些充满了象征意涵的色彩和偶人又从另外一面展现了中国民间信仰的独特性。这或者也与鬼、神的世界并不受人间秩序、德性的规约有关。在这些仪式中,不但以恐怖的方式惊吓鬼怪,也在恐吓神灵。一些地方,在祈愿神明无效的情形下,人们会把龙王爷的偶像抬至田间暴晒,并以言语咒骂。
皂隶舞。还有更为惊目的。臂锣臂香和烧肉身香是中国民间迎神赛会活动里常见的仪式表演。
所谓臂锣臂香,就是分别以大铜锣、大香炉以及点上红烛的绢制荷花灯,挂在穿入臂部皮肤内的金属吊钩上,既痛又重,行走极不方便,而且每走几步,还必须屈膝下跪。挂大铜锣者自己边走边敲打,嘡嘡之声,数里之外犹可闻及。血水则沿着臂弯汩汩流出,一路上淋漓滴落。而参与者本人,却丝毫未见流露痛苦之色,反而目光炯炯。沿途观者也无不为之动容,纷纷点烛焚香,随表演者一同祈求神灵。
烧肉身香,则是遍身密刺线针,如同鱼身上的鳞片,或是用铁针洞穿两腮,或用针穿左膀脉门及胳膊上,一排约用十针,下系重约七八斤的大狮子头,锡香炉,或是盘香,随着神像出巡。作这一类表演的大都为青壮年男性,甘受这样的磨难,多数是为了父母或自己在遇到困难时向神灵许下的愿,即所谓“酬恩还愿”。
肉身香是极为郑重的仪式行为,表演者用这样一种暴虐的方式表达对神灵的虔诚和谢意。这正与英国人类学家、《金枝》的作者弗雷泽对人类信仰世界起源的概括类同:人在努力通过祈祷、献祭等温和谄媚手段以求哄诱安抚顽固暴躁、变幻莫测的神灵之前,曾试图凭借符咒魔法的力量来使自然界符合人的愿望。 丰子恺也曾经描述过乡人向上天表达愿望的令人印象深刻的仪式。那是在他的家乡石门湾南市每年五月十四日的元帅菩萨迎会。排场非常盛大,长长的行列,开头是夜叉队,七八个人脸上涂青色,身穿青衣,手持钢叉,锵锵振响。随后是一盆炭火,由两人扛着,不时浇上烧酒,发出青色的光,好似鬼火。随后是臂香队和肉身灯队。臂香者,一只锋利的铁钩挂在左臂的皮肉上,底下挂一只二十几斤重的锡香炉,皮肉居然不断。肉身灯者,一个赤膊的人腰间前后左右插七八根竹子,每根竹子上挂一盏油灯,竹子的一端用钩子钉在人身体上。接着是犯人队。许多人穿着犯人衣服,背上插一白旗,上书“斩犯一名×××”。再后面是拈香队,许多穿长衫的人士捧着长香,踱着方步。据当地人说法,臂香和肉身灯的表演者这样做,是为了“报娘恩”。
烧肉身香的仪式,细节各地略有差别,但大致相同,都是以身体上的折磨表达心灵上的虔诚。用身体的“狂暴”获得仪式感,这在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中相当常见。比如舞蹈,在舞动身体的过程中,使精神亦呈现为一种狂迷的状态,以此达到接近并进入神圣时空的目的。在原始人的宗教里,身体常常被视为阻其接近神迹的障碍,而借助仪式,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这种束缚,使灵魂升腾到一个更加空灵的境界。此外,烧肉身灯的仪式实践还与佛教中的苦修传统有密切关系。
现代庙会。在进入现代社会后,民间信仰中这些带着狂迷气质的仪式行为越来越成为“理性主义”鄙夷和批判的对象。所谓“蛮性的遗留”,即现代人对这些身体仪式的批判与“同情”。因为在笃信科学与理智的现代人看来,迎神赛会已经是一种愚昧无知的表现,这些残害身体的行为不惟狂迷,简直不可理喻。而对于社区的管理者来说,“血淋淋”的仪式也有碍观瞻,与创建民国“新社会”的整体目标截然相反,并且,构成了对当地正常社会秩序的危害。
在苏州城的求雨戏剧愈演愈烈,且“惨不忍睹之臂锣臂香亦日益增多”时,吴县公安局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拘捕了温将军会中参加臂锣臂香的四名青年,在随后的布告中,县公安局称,因一般无业游民专以参加臂锣臂香为能事,伤肤流血,残酷已极。更重要的是,这等奇形怪状的行为不但有碍风化,而且与社会治安也“大有关系”。县公安局的这次拘捕行动表明了一种姿态,即当民众的信仰行为发展到将要不受控制的情况,地方治安机关必定会采取行动加以制止。
而从随后的布告内容来看,某些仪式行为之所以会从一开始的任由其进行,到最后变为“非法”,衡量的尺度则并不在于其是否为“迷信的”,而在于它被认为构成了对社区安全的威胁。这是一个颇值得玩味的理由。现代对于传统的改造以及不屑一顾的态度常常并不在于,传统作为被替代者就一定是“坏的”,或者必须被抛弃的,而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传统是否对现实构成威胁。
不管是用古怪的方式恐吓那些在想象中作祟和为害人间的鬼魅,还是试图用残酷折磨自己身体的方式去震撼神灵,这些带着初民社会“野蛮”习性的仪式向我们昭示的,除了虔诚和极端,还有一种质朴的情感。
在信仰的世界里,神仙和鬼怪都具有和人一样的性格,所以当被想象为是“好的”或“坏的”,就可以通过哄骗、压力以及感动等等方式被纠正,被打动,从而朝着设想的方向去影响人世间的秩序。这是存在于民众信仰世界里天真质朴的想法。在这个被想象的世界里,人、鬼、神,以及一切看得到与看不到的,并不存在根本的界限,有时甚至连“易被贿赂”的习惯都是一致的。
研究中国传统庙会的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赵世瑜认为,这种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中表现出的突破一般社会规范的非理性精神,即为“狂欢精神”。尽管这类活动因其破坏性和颠覆性常常受到否定,但从深层来看,它更像是社会控制中的一个安全阀:一方面作为日常单调生活、辛苦劳作的调节器,另一方面也是礼教束缚下被压抑心理的调节器。迎神赛会中被视为“非理性”的狂欢精神可以潜藏一种理智的目的——增强社区内的凝聚力,并有助于为受困灾害的人群舒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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