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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院校学生会应遵守香港法律,包括国安法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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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5月26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当日在立法会书面回复议员质询时表示,香港各院校学生会须遵守香港法律,而院校亦正采取措施加强校园管理,要求校内学生会及其成员遵守所有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
杨润雄表示,各院校与其学生会的工作关系,属于校政的一环,由院校自行处理,情况各有不同,而院校须确保自身的运作符合法例要求。学生会与香港其他个人、组织和机构一样,均须遵守香港法律,包括根据适用法例向有关部门注册。
杨润雄表示,特区政府一向尊重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同时亦要求院校确保良好管治并向公众问责,其运作符合法例要求及学生和社会整体的利益。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院校正采取措施加强校园的管理,并要求校内学生会及其成员遵守所有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院校亦须推行国家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员和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此外,就与社会事件相关的269宗专业失德投诉,杨润雄透露,截至今年4月底教育局已取消3名教师的注册,以及向151名教师发出谴责信、警告信、劝喻信或口头劝喻。
杨润雄表示,教育局一直尊重教师的专业,但“专业自主”并非完全自由放任,教学与评估必须符合课程的框架和要求,教师不可以向学生宣扬个人政治立场,传递不正确的信息或偏颇的观点、歪曲事实、错误引导学生,或散播带有仇恨、歧视、违反社会道德标准等信息。若有这些严重个案,教育局必定严肃处理。情况严重者,会考虑取消其注册。
(原题为《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院校学生会应遵守香港法律 包括国安法》)
责任编辑:陈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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