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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扎紧征信报告的篱笆
个人征信报告中被金融机构写进侮辱字眼的事,有了处理结果。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决定,从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2018年4月,南通的房女士和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有一笔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去年因为疫情原因,房女士提出了延期还款,双方有了纠纷,想不到晋商消费金融直接用卑鄙的手段来报复她,将子虚乌有的“专业做X十年”写进央行征信报告当中。寥寥几字,侮辱性极强,伤害性也极强,伤害的不仅是房女士本人的名誉、借贷信誉,更是对征信报告公信力的严重伤害。
原来,下流脏话,也能上征信报告;原来,持牌照的金融公司可以这么滥用征信报告诽谤、侮辱消费者。这事让人细思恐极,征信制度作为被寄予厚望的社会管理手段,却在个别机构滥用之下,俨然成了打小报告的“黑箱”,可以直接置当事人“经济性死亡”。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征信报告不能成为个别金融机构构陷、要挟用户的道具。
要看到,征信作为新型社会管理手段被公众寄予了厚望,“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成为社会共识。但在认识层面上,公众和金融机构之间也有偏差。有人想当然认为,征信就是传统的档案制度,甚至要求征信承担“道德警察”职能,将公民的轻微劣迹、普通违规违法都装进征信报告中。
但是,就金融征信报告(特别是央行版征信报告)来说,其本职是表征公民“欠债还款”能力的经济指标,其数据来源也比较复杂,除了司法机关、税务机关之外,还有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等。众所周知,这些年中国金融创新活跃,除了传统银行之外,为了更好控制金融风险,新兴金融机构、网贷机构也被纳入了征信系统中,但是很多金融机构良莠不齐,甚至本身就是在从事一些“灰色”的金融服务。这些金融界的“野蛮人”被纳入征信系统中,征信管理也应该跟上,不能任他们胡来。
这次晋商消费金融被逮个正着,但是,还有没有金融机构也这么“玩阴的”?怎么防止类似的问题重现?央行怎么做好信息的审核?央行作为征信行业的管理部门,应该及时“亮剑”,这次只是约谈、暂停晋商消费金融使用系统,并没直接的严厉惩罚,这暴露出征信管理的短板,缺乏“刀刃向内”的约束机制。这一课应该及时补上。
征信报告,诚信为先,首先写报告的必须诚信!这次事件也给大家提一个醒,征信报告要“瘦身”、要回归本职,口子不能开得太大,篱笆要扎紧,否则,很多商业公司出于利益驱动,会把征信报告搞成“打小报告”,那会毁了征信的社会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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