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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援办法”今起实施,《对外援助法》近期出台可能性不大

澎湃新闻记者 王泳桓
2014-12-15 13:14
来源:澎湃新闻
外交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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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援办法》的实施无疑具有标杆性的意义

        今天,中国《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外援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对外援助管理方面颁布的第一个综合性的部门规章,按照商务部的说法,“对我国对外援助事业发展具有现实的重要指导意义和长远影响。”

        作为我国对外援助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举措,《外援办法》的实施无疑具有标杆性的意义。不过与此同时,在中国对外援助管理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依然有待解决。

管理效率需提高

        首先,中国是否需要一部《对外援助法》?

        如前所述,即将施行的《外援办法》是一个部门规章,其所拥有的地位、权威毕竟不能与法律相提并论。这导致的一个问题是,一旦与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发生矛盾时,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法令)必须予以取消或变更。

        根据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学者郭语的介绍,商务部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就曾提出过对对外援助进行立法的建议,2002年、2003年的时候,商务部又曾再次提及这一建议。

        “不过,直到现在,(立法)依然处于调研阶段。”郭语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援助法》。一个理由在于,中国应该通过立法弘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向国际社会展现负责任大国的风范;另一个原因是借鉴世界部分国家的做法,其中美国早在1961年就已经有了《对外援助法》。

        不过,有学者认为,对外援助立法并不是一个特别紧迫的问题。

        “中国的对外援助体制不一定要采用立法的形式去固定下来,”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教授、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余南平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说,“但是我们的对外援助管理效率、水平等要大幅度提高,这是核心。”

        郭语也对澎湃新闻表示,我国近期出台《对外援助法》的可能性并不大。

部委间需加强协调

        在中国的对外援助中,商务部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但中国的对外援助明显不是商务部一个部门的事情。

        “财政部、外交部等部门也一直参与中国对外援助的管理。”郭语说。

        余南平也认为,单靠商务部一个部门很难胜任中国对外援助的全部任务。

        “中国的对外援助主要是项目援助,商务部现在在对外援助中处于主导地位。从经济角度来讲,可能有其专业性,但是从更大的地缘政治、国家间关系的构建等角度来看,似乎略显单薄。”余南平说。

        正是为了统筹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商务部与外交部、财政部等机构在2008年的时候成立了对外援助部际联系机制,2011年2月又将这一部际连联系机制升级为部际协调机制。

评估是薄弱环节

        此外,在中国的对外援助管理中,如何对援助项目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也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

        澎湃新闻在查阅《外援办法》时发现,虽然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中提到,商务部建立援外项目评估制度,对援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但对于评估细则却并没有过多说明。

        在12月8日的《外援办法》解读媒体吹风会上,商务部援外司副司长俞子荣也坦承,评估一直是现行援外管理的薄弱环节。

        “中国之前在评估这一块上确实做得还不够多。”郭语说,“现在我们想做的评估更多是追溯性的,即项目做完之后鉴定其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受援国的需求以及创造了多少就业机会等等。”

        但她同时强调,这一问题在其他国家的对外援助管理中也同样存在。

        “经合组织下属发展援助委员会里的很多成员国也对(对外援助)评估感到困惑,这并不只是中国一个国家面临的问题。”郭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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