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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15天内两度上调,汽油每升降价0.13元
自今年6月油价触顶以来,布伦特原油和美国WTI价格下跌了近50%。
趁着国际油价暴跌提供的有利时机,中国政府在15天内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此前五年,中国一直未对此做出调整。由于税率上调,本来预期中的史上最大降价并未在“双十二”出现,汽油每升只降了0.13元。
12月12日17时,财政部发布通知称,自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28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6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财政部表示,“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再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是必要的。”
与此同时,按照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在12月12日再次打开。国家发改委当天晚间发布消息称,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根据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2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34元。
此次调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24时。
财政部称,今年以来连续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时机选择上非常有讲究。“仍选择油价下行时实施,不仅没有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还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这次政策调整兼顾了居民和下游企业等承受能力。”财政部表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将继续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此前的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批准,自11月29日起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费税提高0.14元/升。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1.问:此次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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