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通告

2021-05-25 19: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通告

为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权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营造公正诚信的社会法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负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涉嫌犯罪的人员,应当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履行义务,争取从宽处理。

二、东营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政法部门将联合开展打击涉执行犯罪行动,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发生的前述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立案侦查取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依法严厉追究拒不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等负有履行执行义务的人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或无故推诿,造成无法执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从严惩处:

1.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财物、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虚假异议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将财产隐匿、转移至亲属或者其他人名下,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6.得到房屋拆迁费、征地补偿款或者其他来源的收入后,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

7.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侮辱、围堵、阻挠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毁损、抢夺执行器械、公务证件等,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9.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执行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执行人员及其近亲属人身自由和正常生活的。

10.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致使无法执行的。

四、申请执行人依法有义务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及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证据。

五、干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纪查处。

六、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行踪和规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0546-6387979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0546-6231833

东营区人民法院

0546-7035116

河口区人民法院

0546-3885799

垦利区人民法院

0546-2566302

广饶县人民法院

0546-6458708、6445121

利津县人民法院

0546-5629932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4日

文章来源: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通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