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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6亿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300人旁听高院院长审案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2014-12-05 08: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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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组建。当天下午,审判庭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与泰州市环境保护联合会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上诉案。新华社 图

        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备受关注的1.6亿元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在江苏省高院开庭,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担任主审法官。庭审开始于当天下午2点,持续了4个多小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现场看到,约300多民众前来旁听,把位于二楼容量人数最多的大法庭挤得水泄不通,一些后到者甚至只能站在最后一排旁听。据了解,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受邀观摩,一些专家学者和高校法学院学生也前来“围观”。

4个多小时,江苏高院院长连厕所也没上

        12月4日下午2点,江苏省高院大法庭,喧闹人声很快平静,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

        事情源于2011年至2013年,泰州戴卫国、姚雪元等人买来专门的车辆、船舶,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的6家化工企业联系,“购买”这些企业产生的副产盐酸、废硫酸,25000多吨直接倒入内河。

        2014年8、9月份,江苏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起诉6家化工企业倾倒废硫酸等危险废物,并提出了高达1.64亿元的天价索赔。随后,泰州市中院一审宣判,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这也是环境公益诉讼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民事赔偿。

        今年9月中旬,泰州市中院宣判后,4家被告中的4家公司提出上诉。

        4日的二审,持续4个多小时。双方的辩论很充分,甚至会让旁听人员觉得时间有点漫长。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提醒双方,“我希望大家言简意赅,能够浓缩一点,请各位理解一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对澎湃新闻说,院长亲自审案,有示范作用。“这4个多小时,许院长高度集中精力,体现了定力,连厕所都没有上一次。也有比较丰富的审判经验,还有亲和力,比较文明、民主,让双方充分表达,又适当提醒注意时间,抓重点。”

        在当天的庭审中,许前飞还询问4家上诉的公司,“对于副产盐酸,现在采取什么措施防止再次污染?以后打算怎么办?”四名上诉人分别回答,主要内容为: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改造工艺流程等。

        刘克希认为,这个问题提得好,法院不仅要当断则断,还要考虑社会整体利益。

        在休庭后,许前飞也说,司法不单要考虑打击污染行为,还要考虑环境修复。

        当天,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出庭发表检察意见。

焦点:泰州环保联合会成立不足1年,是否有资格起诉?

        当天,上诉人和被上诉人针对焦点问题,你来我往,持续交锋。

        第一个焦点是,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是否有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也是一审焦点问题。

        上诉人(一审被告公司)提出,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成立不到1年,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人还说,换言之,无论“机关”还是“有关组织”,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提起诉讼。上诉人称,如果有关组织不是“法律规定”的,那任何组织都可以起诉,“那不是乱套吗”。

        对此,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说,新的《环境保护法》尚未生效,2015年1月1日才生效。而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作为泰州唯一一家环保公益组织,不为个人私利,而是为了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是公众、社会的需要,“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保形势,我们怎么可以按兵不动?”

        第二个焦点是,买卖副产盐酸、废酸的行为是否合法,和环境污染有没有因果关系。

        上诉人(一审被告公司)说,生产的副产盐酸是合法的生产品,不是废物,更不是危险废物。副产盐酸的价格是也是随行就市.另外,如果副产品不卖出去,就越堆越多,影响主产品(比如农药)的生产。因此亏本销售、倒贴卖掉是可以理解的,合同是合法的。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则说,副产盐酸交给其他公司进行处理,不但不向对方要钱,反而还倒贴钱给人家,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当倒贴钱的时候,就不是买卖,而是一种抛弃”。而被遗弃的副产盐酸,就不再是可控的简单的化学品,而是一种重污染物。

        这桩杂糅着法律适用、公众期待的案件,将择日继续审理。届时,其他焦点问题,将进一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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