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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撤销10起减刑假释案,其中两罪犯均串通同一人搞假发明
12月4日,贵州高院通报涉嫌造假获得减刑或假释的典型案例,10名原本已被相关中级法院裁定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服刑人员,因“立功造假”“材料不实”被撤销相关减刑或假释。
这10名服刑人员中有3人“立功造假”,如因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贵州省公路工程总公司原总经理廖勇,在贵州凯里监狱服刑期间,廖勇以发明“汽车减震保险杠”、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被监狱记重大立功,黔东南州中院据此为其减刑一年零六个月。
经贵州高院审理查明,廖勇在服刑期间,既没有对“汽车减震保险杠”进行设计,也没有进行试制;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没有通过监狱管理渠道申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设计图纸上签名经笔迹鉴定也不是其本人所签。10月22日,贵州高院撤销原减刑裁定。
另外两名“立功造假”的罪犯华渝和曾雪冰相似处颇多,华渝任贵州绥阳县蒲场镇镇长时,曾雪冰是该镇副镇长,两人均因受贿罪被分别判刑6年和11年。在忠庄监狱服刑期间,他们均通过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际发明人李发昌串通,采取虚构发明日志的方式,成为摩托车方向防盗锁实用新型专利的共同发明人,被监狱记功,后被发现造假。
还有7名服刑人员因上报的考核材料中,未对扣分事实如实反映而被撤销减刑或假释。
其中犯受贿罪的贵州省金沙县原常务副县长杨振芳,因违规晾晒衣物被扣1分,但在直属分监区上报的考核档案中,未对扣分事实如实反映,致使他被评为当年改造积极分子,杨振芳因此获得假释。其他6名罪犯因私藏电热毯、不按规定摆放生活物品、违规打骂他人等被扣分,但上报考核材料中未如实反映而被撤销减刑。
据了解,针对上述案件中存在的监管问题,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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