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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件》全国公映,党媒解读缘何宪法日重提旧案

东郭栽树/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号“侠客岛”
2014-12-04 05:08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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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2月4日,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当日,根据真实历史事件改编的电影《黄克功案件》在人民大会堂首映。

        77年前的延安,发生了一起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杀害女学生的恶性案件。中共中央果断作出决定,经公审,黄克功被枪决。

        为何在这一天重提这桩命案?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号“侠客岛”解读认为,这证明执政党欲借历史发声,重申“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治军”等时代命题。全文如下:

影片《黄克功案件》剧情画面。

        12月4日,中国迎来一个大日子——首个“国家宪法日”。

        这个日子太重要了。虽然一不放假,二不发钱,三不狂欢,但是侠客岛认为,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发自内心地记住这个纪念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基石,中国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及其他能量大、能力强,做好事影响大,做坏事影响力更大的社会各界人士)不但应该纪念自己的宪法,甚至还应该敬畏、乃至信仰自己的宪法。

        如何让“国家宪法日”变得更有仪式感?《人民日报》提前一天发表了“任仲平”文章,《让法治为现代中国护航——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信侠客岛,“任仲平”不常写稿子,但只要出手,都是大文章,值得反复参详。

        还有一部历史题材的电影,选择在这一天开始公映。这部电影有一个会让许多人感到陌生的名字,《黄克功案件》。但在侠客岛看来,这部电影在人民大会堂首映,包括胡德平(胡耀邦之子)、罗箭(罗瑞卿之子)等标准“红二代”的力挺,都可证执政党欲借历史发声,重申“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治军”等时代命题。

        事实上,本届中央领导集体也经常通过对历史的纪念,来表达治国理政的想法。无论是纪念毛泽东、邓小平,还是纪念人大会议、政协会议、古田会议,甚至包括文艺座谈会中,也都有非常强烈的历史感。

 “黄克功案”始末

        这个案子发生在1937年的延安。

        抗大6队队长黄克功,在延河岸边,因逼婚未果,枪杀陕北公学女生刘茜。随即因罪接受公审,执行枪决。

        时年,他26岁;她据说16岁。都是真正的“花样年华”。

        这两人是在“抗大”认识的。(顺便说说“抗大”,全称“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毛泽东亲任教委会主席兼政委,亲定校训八字,“团结、紧张、严肃、活泼”——话说这个校训大概影响了新中国成立后的无数个学校,相信我们从小在各自母校的教学楼顶或者学校围墙上,都看到过。)

        抗大为当时的抗日军队培养了大批干部,其学员基本上也是从部队里抽调来的干部,黄克功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是骨干,来之前已经是团政委的职务(可参考《亮剑》里赵刚政委的形象),虽然年纪不大,但却是1927年参加革命、走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年轻“老干部”了(可参考《亮剑》里李云龙同志摆资历的形象)。

        除了职业军人,抗大也招收从全国各地来延安的进步青年。刘茜(原名董秋月)是其中之一,后来随着部分抗大人员,转入陕北公学。

        男女两个当事人在抗大认识,并……怎么说,产生了一段比较复杂的感情,鉴于当时这两个人各自的经历、想法相差太大,所以究竟是两情相悦,还是单相思……没有完全看过他们信件往来,岛君们也不便瞎猜。

        总之,最后结果是黄克功想结婚,于是在延河边约谈刘茜,而刘茜显然没有同意(或者“十动然拒”?),于是黄克功掏出配枪给了她两枪,当场击毙。

        案发后,黄没有否认。

        客观而言,这个案子的影响很坏,闹得沸沸扬扬,拿当时国民党喉舌《中央日报》的话来说,这是个共产党的“桃色新闻”。

        最后,黄克功的案子,在延安进行了公审。由胡耀邦等人提起公诉,雷经天主审。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了枪决。尽管他死前的要求是戴罪立功,即万一有可能,让自己拿把机枪去前线突突几个日本鬼子,死在战场上。但是已经没机会了,他射向别人的两颗子弹,换取了一颗射向自己的。

院长雷经天

        这起案件的主角,当然是黄克功。

        但这部电影的第一男主角是谁呢?是雷经天,也就是主持公审的审判长。电影里找的这个演员是成泰燊,在电影里《四大名捕》里演“捕神”那位,穿古装演公安局的,穿八路军装演法院的,这两个身份定位可不一样。

        黄克功一案发生前不久,陕甘宁边区成立高等法院,雷经天担任审判庭庭长。1937年10月,雷经天经历两件重要事情——审判黄克功,担任高院代院长,他的前任是董必武。15个月后,雷经天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正式当选为高等法院院长。

        在这个位置上,雷经天为后来新中国的司法制度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如果说,黄克功值得今天的干部警醒的话,雷经天显然值得今天的干部学习。

        他提出“八大办案原则”:“廉洁、明辨、公正、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他作报告都是自己动手准备,亲自办理重大案件,详细修改每份判决书。为防止审判偏差,在各县组织裁判委员会,集中讨论决定各县重大案件。同时,还建立巡回审判制度和调解制度。

        侠客岛提示,刚刚结束的深改组七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看看,雷经天院长当年在边区的探索,也许也为今天的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毛泽东的信

        应该说,由雷经天主审的这件“黄克功案”,在党史、军史上都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这个意义,在当时那个历史关头,已经由一个“大人物”非常清晰的点了出来。这个人就是——毛泽东。

        就在雷经天宣布对黄克功的判决结果,黄走向刑场的时候,毛泽东的信到了。如果要写成历史演义,这是黄克功一案真正的高潮。

        中国古代的小说里,常常有这个情节,功臣走上断头台,千钧一刻之际来了救兵,不是兄弟们来劫法场,就是高层下达了尚方剑,不管是什么,总是伴随着“刀下留人”的一声呐喊。

        但在延安当日,毛主席信(严格来说是给雷经天和黄克功两人的回信,雷去信当是汇报案情,黄去信当是申诉戴罪立功的心愿)的主题,却并不是“刀下留人”,却是类似“挥泪斩马谡”的“不得不杀”。而且要求当众宣读。

        鉴于这封信并不长,而且即使放在今天,也有非常好的教育意义,全信如下。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

        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就毛主席的这封信,侠客岛简单为您解析几点。

        第一,叫黄克功已经没有“同志”后缀(让你想起了谁?)。第二,承认黄在历史上有功,但功不能抵罪。第三,处以极刑是根据党纪和军纪。第四,党纪和军纪严于国法。

        毛泽东对处死黄克功的态度,一是惋惜,二是咎由自取。7年之后,他纪念张思德同志的死时,在《为人民服务》中引用典故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显然,在毛主席心目中,黄克功的死基本上算是后一种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黄克功被枪毙,作为一种警示,应该在后来者的心目中,重于泰山才行。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要用更多的错误来掩饰已有的错误,前事不忘才有后事之师,正因为共产党全党全军记住这样的负面教材,才锻炼成了一支胜利之师,夺取了全国的最后胜利。

        在今天党内、军内反腐斗争的形势下,放映《黄克功案件》这样的电影,其实也是一种宣示。要让枪毙黄克功的那颗子弹,再飞一会儿,谁不收手,谁民愤极大,那颗子弹也许就落到谁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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