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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没准备好”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中方计划在美起诉逃犯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11月26日在北京说,中方呼吁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中国外逃腐败分子较为集中的国家,与中方强化司法执法合作,避免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美国没有准备好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
徐宏当天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中外媒体吹风会上说,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差异的影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仍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困难。
一些国家对于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态度消极,一些外国法官由于缺乏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的了解,而作出不予引渡或者遣返的判决。徐宏说:“克服这一障碍,首先要求这些国家增强政治意愿,摒弃偏见。同时,我们也要与这些国家加强沟通,增进互信。”
目前与美国之间比较大的障碍是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徐宏说,“美国情况不同,美国法律规定只有在签订双边引渡条约情况下才能开展合作,即使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美国也认为不能作为引渡的法律依据。”
徐宏说,中方曾向美方提出可否签订引渡条约,“但美国似乎没有准备好”。在此情况下,只能采取其他变通方式,比如遣返,或直接在美国起诉,让犯罪嫌疑人在美国受审等。
自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于1998年成立以来,中美通过该平台亦有成功合作案例。比如,2004年4月,通过该平台,中方将涉嫌侵吞中国银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从美国遣返回国。
今年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争取在个案上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中加正准备签署“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
相对于中美追逃追赃合作来说,中加合作更加顺畅。
据徐宏介绍,加拿大向中国遣返了潜逃12年的赖昌星,合同诈骗犯曾汉林,并为李东虎、李东哲回国自首提供协助。 2012年8月,涉嫌巨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高山也从加拿大回国自首。
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目前双方正准备签署。
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国际执法合作特别协调员孙昂认为,这项协议生效后将对中加两国腐败资金的追查追讨和返还提供更宽厚的条件。
而中国早就和澳大利亚签订了引渡条约,中国方面已经通过,但澳大利亚议会尚未批准。徐宏透露,此次习近平访问澳大利亚期间,双方谈及此事,澳方表示要加快批准。
中国参与联合国反腐公约谈判,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面推动
据徐宏介绍,截至今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生效。中国已与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等西方发达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比利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今年以来到现在,我们已经完成10项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一年之内完成这么多谈判,前所未有。”徐宏说,目前,中国外交部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司法执法合作磋商,为追逃追赃合作提供了渠道。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首次在国际层面建立了反腐败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等,中国正参与谈判、履约和相关工作,这将为中国追逃追赃奠定多边法律基础。
“今年以来,中国明显加大对公约的推动力量,特别是中国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面开展工作。”徐宏说,“中国领导人的努力得到很好的回应,其他国家纷纷表态,一致表示不会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可以预期,下一步肯定会有新的突破,腐败分子企图通过外逃逃避法律责任,这是一种痴心妄想。”徐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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