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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启动问责:叫停旅游协会“执法”,不整改就撤销登记
该州宣传部通报称,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参照《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第31条第七款:“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委托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之规定,根据《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第42条第五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七款的”和第43条第一款:“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之规定。对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以行业自律为由,检查和管理非本协会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行为,超出协会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的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
1、停止执行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为;
2、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3、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通报称,《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明确,如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州民政局将按照《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第43条之规定,对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给予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
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监察部的一份工作情况文件
澎湃新闻从该州委宣传部了解到,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已对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在为旅行社服务时收取费用的行为,下发了停止收费通知,并由发改部门调查处理。
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通报称,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政单位和个人,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部门已启动问责。同时,公安机关对“10·20”事件的违法人员将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在云南省工商局、省旅发委等相关部门在西双版纳启动调查,西双版纳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也向各会员单位和监察部发出了一份红头文件。11月25日,该旅游协会的这份红头文件内容显示:鉴于目前的形势,经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研究决定,自11月25日起暂停监察部的监察工作,同时暂停特殊团队使用特殊车辆报备工作。
据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人士罗辉(化名)称,所谓的监察部,就是此前在各旅游局景区“执法”脖子里戴着牌子的自律检查人员;而特殊团队、特殊车辆是指,本来不具备旅游服务资质的团队和车辆,之前只要报备通过信息平台打印“行程单”也被协会认可,25日当天这种情况也被叫停。
澎湃新闻记者拿到的一份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监察部的文件显示,被暂停工作的监察部有80人,“他们以前3人一组在各旅游景点检查,也就等于是执法,现在看着形势被叫停,没有处理结果,那往后呢?可能还会抬头。”罗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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