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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级市可对机动车“限牌”,须征民意并提前30天公示

澎湃新闻记者 吴志刚
2014-11-25 21:08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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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6日,杭州”一夜限牌“,已是凌晨时分依旧有大批市民排队争相给车牌过户。 寇聪 澎湃资料

        11月24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开幕,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草案明确,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但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这次是该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与7月的一审稿相比,条例草案新增了“限牌”的相关规定。草案修改稿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限制市区摩托车的保有量。”

        为避免“一夜限牌”现象的发生,草案修改稿明确,“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三十日以前,向社会公告。”

        “必须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必须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必须于实施前30天向社会公告,江苏任何一个城市要限牌,必须经过这三个程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控制机动车保有量,也有类似的规定。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新民介绍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排气造成的大气污染日益严重,作为江苏省规范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法规,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相关重大制度仍需在条例中有所规范和体现。

        澎湃新闻获悉,在经过这次审议后,该条例还将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并于明年初提交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地方法规一般二审通过,只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法规才经三审、上人代会。该条例将是十多年来江苏省第一个提交省人代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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