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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研究|明年或新生123万“单独二孩”
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的姚引妹、李芬、尹文耀发表文章称,假定2014年各省区普遍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明年将成为“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政策生育释放的高峰。 澎湃资料 张新燕
假定2014年各省区普遍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明年单独堆积夫妇(以下简称堆积夫妇)完全按政策生育,可能生育的二孩数在235万人左右,考虑到生育意愿等因素,实际可能生育二孩数在123万人左右,明年将成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政策生育释放的高峰,2018年是“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实际可能生育释放的高峰。
所谓单独堆积夫妇,是指原生育政策下已经有一个孩子、不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下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育龄单独夫妇。
在文章中,作者采用了2010年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为本团队补充汇总的各地区分城乡、分年龄分存活子女数的妇女人数,系统分析全国及东、中、西三大地带和东北地区及重点省区堆积夫妇的规模、年龄结构和堆积释放生育的规律性。
经过测算,作者得出了几个结论:
第一,堆积育龄夫妇占15-49岁育龄夫妇的比重将经历先升后降的过程。2014年堆积的育龄妇女占育龄夫妇的比重约7.1%,到2022年上升到峰值7.9%,然后呈快速下降,到2035年即政策实施20年后,比重下降为3.0%,到2040年下降为0.7%。
“先升”的原因是:堆积育龄妇女的规模在10年内是基本稳定的,而育龄夫妇的规模则呈缓慢下降态势;“后降”的原因是:堆积育龄妇女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年退出育龄期的规模逐渐增大,直至最后全部退出,10年后堆积育龄妇女总规模将会迅速减少。
第二,堆积育龄夫妇中,20-29岁年轻堆积夫妇占38.5%,堆积夫妇生育释放的能力较强,生育率有可能较大幅度回升,因此对20-29岁重点人群采取生育间隔、有序安排生育第二胎,将堆积夫妇及其生育分散在不同时期,平抑释放生育高峰。35岁及以上高龄育龄夫妇占29.5%,近30%左右的高龄育龄夫妇的突击生育可能会对优生优育产生不利影响。
文章第一作者姚引妹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以2040年为研究的最后节点,是因为以20岁符合婚姻法结婚生育年龄为最低年龄,从今年算起,在25年后,20-29岁这一生育释放能力最强的育龄妇女群体,也基本完成生育,这也是到2040年,堆积育龄夫妇占育龄夫妇比重只有0.7%的重要原因。
第三,假定2014年各省区普遍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单独堆积夫妇在2612万对左右,10年后,堆积夫妇基本稳定在2500万以上。到2024年,这一规模仍维持在2454万对左右,此后呈快速下降趋势,到2028年下降为2000万对左右,到2034年下降为1000万对左右,到2040年堆积夫妇规模下降到200万对以下,2045年仅为6万对左右,堆积夫妇现象趋于消失。
第四,堆积夫妇的空间分布,城镇占72%左右,农村占28%左右;东部地区占44%左右,中西部地区分别占21%和22%左右,东北地区占14%;江苏、山东、四川、浙江、辽宁、湖北、河南、河北、黑龙江、广东、湖南、吉林等12省区的堆积夫妇在100万对以上,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需要重点关注的地区。
第五,政策实施的最初5年,全国每年堆积释放生育量在30万-235万人之间,如果堆积夫妇完全按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生育,到2045年,全国累计政策生育释放总量在2588万人左右,考虑到政策生育与实际生育之间的差异,即政策实现比因素,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堆积释放生育约1826万人,比政策堆积生育减少761万人左右。因此,只要做好生育政策调整初期头5-10年的工作,就可以保持生育政策的平稳过渡。
第六,城镇累计堆积释放生育数在1261万-2588万人之间,农村在565万-737万人之间,分别占堆积生育数的70%左右和30%左右,基本是“七三开”;东部地区的堆积释放生育量占全国的44%-45%,与中部和西部的总和相当;江苏、山东、四川、河北、辽宁、河南、湖北、浙江10个省区的堆积释放生育在10万人及以上,10省合计占全国的61%,是堆积释放生育的重点省区,需要科学规划释放节奏,合理疏导堆积释放,避免生育堆积带来的负面效应。
澎湃新闻:您在论文中提到,“到2040年,全国层面的‘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完善带来的夫妇堆积基本消除”,这个结论的前提是计划生育政策仍存在,并且维持现在的“单独两孩”政策?
姚引妹:是的,前提是计生政策存在且维持现行“单独两孩”政策不变。
澎湃新闻:您在论文中提到,明年政策生育释放将达到高峰,堆积释放生育量在235万人左右。235万,是指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堆积育龄夫妇数的可能生育数?那么,明年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将会最多?是否也能理解为明年有可能是“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后释放效果最明显的一年?
姚引妹:堆积夫妇政策生育释放高峰,并不是指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最多,而是指政策生育释放最多的一年。但如果考虑生育意愿等因素,即考虑政策实现比,明年不是实际可能生育最多的一年。
澎湃新闻:你在论文中也提到了,第五年后是可能生育释放达到峰值?为什么是第五年?
姚引妹:政策生育作为堆积生育释放的上限,可能生育是政策实施后最有可能的生育释放规模。根据堆积夫妇的规模,以及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结合不同年龄堆积夫妇的生育释放模式,通过仿真获得2018年可能生育释放的高峰年。
澎湃新闻:到2045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堆积释放生育约1826万人,比政策堆积生育减少761万人左右。为什么是2045年这一节点?1826万人,是指可能生育二孩的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堆积夫妇生育数?
姚引妹:因为到2045年,所有堆积夫妇生育释放完了。2014年20岁符合法定最低婚龄结婚和生育的人群,到2045年已达51岁了,已过了育龄期,再生育的可能性很小了。1826万人是所有单独堆积夫妇,在考虑了生育意愿等因素,即考虑政策实现比后实际可能的生育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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