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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中国编织国际反腐网,四部门“最后通牒”仅剩一周
编辑 赵施柳 制图 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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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目前,与“最后通牒”中所规定的期限还剩一周的时间。根据《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过了期限还不投案的,剩余境外在逃嫌疑人将失去“宽大处理”机会,也意味着追逃工作将进入“硬碰硬”的攻势阶段。
根据公安部网站公布的数据,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开展以来,截至11月17日,已从美国、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韩国、泰国、香港、台湾、南非、尼日利亚等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抓获潜逃十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1名,从美国、加拿大、日本、比利时等发达国家抓获84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26名。
随着越来越多国家表示愿意与中方加强执法合作,愿意就中国在境外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司法协作,国际机制也越来越有利于中国发起更为猛的追逃追赃行动。就在刚刚结束的G20峰会上,布里斯班反腐行动计划新鲜出炉,与会成员领导人同意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而一周前的APEC会议上也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并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地区加大追逃追赃等方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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