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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 |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理周边外交的
与如今主权国家外交不同,古代中国的朝贡体系是不平等的。
毫无疑问,古代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东亚,乃至整个世界最优越的文明之一。在交通条件尚不足以梯山航海,跨越自然障碍的时代,古代中国人傲然四顾,发现周边的族群或政权无出我右者,于是对自己的文明产生了无比的自豪感。因此,古代中国对异族一般而言有两种态度:
一种是咱不跟那些野蛮人一起玩,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另一种是我是老大,你们都应该做我的小弟。《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的就是后者。显然,中国的历代统治者更偏爱后一种态度。因为这更能体现中华文明的优越,如同一众宅男拜倒在“女神”裙下,何等快意!那么问题来了,身为女神或者老大的崇拜者、追随者,应该怎么表现自己的态度呢?当然是送花、送礼物、跑腿打杂,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的一切。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也是如此来处理和那些“倾心向化”的蛮夷之间的外交关系的,这就是朝贡。
在历史上,环绕在中国周边的四夷因为仰慕天朝上国的文明,纷纷前来朝拜天子并进献贡品以示臣服,然而天子富有四海,岂会贪图蛮夷那点东西,只是看在他们孝顺份上不好拒绝。当然也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天子会给予前来朝贡的蛮夷丰厚的赏赐,比他们送来的那点东西要多得多,以此来表彰他们的恭顺。
这种“厚往薄来”的朝贡给朝贡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说穿了朝贡就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因此有许多学者干脆将朝贡称作“朝贡贸易体系”(比如日本学者滨下武志)。也有学者指出,所谓朝贡只不过是中国历代王朝为了满足虚骄自大的心理,营造太平盛世的幻象而大把撒钱。蛮夷对中华仰若星辰也只是古代统治者的一厢情愿。其实很多来朝贡的根本不是异国的官方使节,而是由商人冒充的,目的就是来捞一把(参庄国土:《略论朝贡制度的虚幻:以古代中国与东南亚的朝贡关系为例》,《南洋问题研究》,2005年第 3 期)。
陈志刚的一篇文章就对朝贡体系、册封体系、天朝礼治体系、中华帝国朝贡贸易体系、藩属体系、中华世界秩序、华夷秩序等提法进行了检讨(参陈志刚:《关于封贡体系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清华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本文为讨论方便计,姑且还是用“朝贡体系”之名)。对前人的成果进行全面的评介,既非笔者学力所及,亦不是这篇短文的篇幅所能容纳的。在这里只想指出,中国历史上的朝贡并不只有一个面相,也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朝贡模式。
中国历史文献几乎将所有周边政权与中国的交往都单方面的记录为“来朝”、“来贡”。这掩盖了中国古代对外关系的多样性,也使朝贡体系本身具有多种不同表现形式的特点变得模糊不清。
古代中国将与周边政权的关系全部视为四夷朝贡,体现了朝贡体系理想性的一面;而根据现实情境与周边各政权建立不同形式的朝贡关系,则体现了朝贡体系也具有务实、灵活的一面。朝贡体系理想性(或曰yy)的一面,上文已略有述及。以下再谈谈朝贡体系务实、灵活的一面。
学者张锋就曾指出,可以在两个层次解构费正清所建立的朝贡体系的研究框架,以弥补其缺陷。
第一个层次是把朝贡体系看作是对中国中心论和优越论的一种帝国话语叙述,这在中华帝国历朝几乎是一个不变量。不管具体实力条件如何变化,历代王朝对合法性的考虑和诉求都是不变的;
在第二个层次上,可以把朝贡体系看作中国与其邻邦之间关系的互动形态。中国历代王朝面子虽然要紧,但毕竟生存安全才是核心利益,必须根据具体的环境(如实力变化)调整对外政策。因此,相对于朝贡体系作为一种帝国话语的稳定性,朝贡体系作为一种互动形态则呈现了巨大变动性(张锋:《解构朝贡体系》,《国际政治科学》,2010年第2期)。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及其邻国都会根据其自身实力和现实利益的诉求调整彼此的关系,这种双向的互动就使得不同时期,中国与不同国家的朝贡关系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对东南亚诸小国而言,与中国的朝贡的确是一种有利可图的贸易,甚至造成中原王朝的财政负担。正因为这种朝贡太烧钱,所以上文所说的那种不跟蛮夷一起玩的声音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不曾断绝。
但是,对明清时期的朝鲜而言,朝贡不仅不能带来经济利益,反而造成莫大的损失(参[韩]全海宗:《中韩关系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朝鲜之所以几百年来一直干这桩赔本买卖,是出于三个层面的政治需求,即:通过朝贡体系确保朝鲜在东亚文明共同体中“小中心”的地位;确保国家安全;确保政权的正统性(参[韩]郑容和:《从周边视角来看朝贡关系:朝鲜王朝对朝贡体系的认识和利用》,《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1期)。所以,朝贡并不总是“蛮夷”的生财之道。
唐,阎立本《步辇图》唐朝对与突厥第二汗国之间的朝贡关系,仅仅满足于突厥方面默认大唐的“上国”地位,对突厥内政则无意干涉。双方通过朝贡所要达成的主要目的是维持和平状态和边市贸易。
而志在混一四海的元世祖忽必烈对遣使朝贡的安南(今越南)提出的要求就表现出更强烈的控制意图,即:君长亲朝;子弟入质;编民数;出军役;输纳赋税;仍置达鲁花赤统治之(《元史》卷209《外夷二•安南》)。所以,天朝与周边政权通过朝贡所结成的联系并不总是那么虚弱和飘渺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朝贡体系的逆转。本来居于中心地位的中国倒过来向蛮夷称臣纳贡。隋末起兵逐鹿的群雄如刘武周、梁师都、王世充、窦建德、薛举、李轨,连唐高祖李渊在内,都曾向突厥可汗“北面称臣,受其可汗之号”(杜佑:《通典》卷197《边防典•突厥上》)。再有就是五代后晋石敬瑭受契丹册立为皇帝,对契丹主自称“儿皇帝”。所以,朝贡体系也不是任何时候都是以中国为中心的。
以上都是在不同历史时期,朝贡体系所呈现出来的各种面相。这些面相背后,既有古代中国根据自身实力所作的调整,也反映了其他政权向中国朝贡的动机。而后者在朝贡体系的研究中往往是被忽视的因素。我们可以说朝贡是中原王朝花大把银子买自己面子的事儿,但这又不完全仅仅关乎面子。向中国朝贡的政权也不都是唯利是图的。
对中原王朝而言,与周边政权维持名曰朝贡的和平关系,其代价要小于彼此兵戎相见。笔者在作博士论文时,曾考察过两汉以不同的方式处理与游牧部族关系所付出的代价——西汉武帝对匈奴深追穷讨四十年,平均每年支出的军费最保守的估计为57.69亿钱;而东汉则通过朝贡体系笼络游牧人,用兵的频率和规模大幅下降,在140年的时间里,连赏赐游牧部族以及对之用兵的费用在内,平均每年花费5.24亿钱。两者的差距显而易见。很多时候,通过朝贡体系维持与周边政权的和平关系,才是中原王朝理性的选择。
朝贡的新意思:羁縻府州制度
而在朝贡体系的另一端,由于古代中国往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备足以保障区域秩序稳定的强大实力,周边政权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接受册封也有利于巩固其自身的统治。当中原王朝国力如日中天之时,周边政权或为谋取财货,或为寻求庇护,或两者兼而有之,便纷纷向其遣使纳贡,请求册封。唐朝这种情况极为普遍,乃至发展出了羁縻府州制度。
羁縻府州可说是朝贡体系在唐代发展出来的新形式。唐朝周边政权、部族的首领接受唐朝册封成为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他们有时也需要遣子弟入质长安,或本人亲自朝觐天子。当然也少不了贡献方物。这些要素也往往是朝贡体系所具备的。此外,唐朝列为朝贡国的70余蕃,它们的“朝贡之仪”则“皆载于鸿胪之职焉”(《唐六典》卷4《尚书礼部•主客郎中》),而其中曾被唐朝设为羁縻府州或授予羁縻府州名义的有24蕃。可见唐人视羁縻府州的进贡亦与其他周边政权的朝贡不异。
与前代不同的是,虽然羁縻府州的辖境即为原来部落的领域,其刺史、都督就是部落的原首领,但在外在形式上采取了汉式的地方行政和职官制度,这是内地州县制度向外的进一步扩展,与未列为羁縻府州的朝贡国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唐朝的一段时期内,无论那些向唐朝朝贡的异族君长内心的真实想法如何,事实上他们都享受着“中国统治下的和平”。
然而,就如上文所说,中国中心论和优越论作为一种帝国话语叙述是朝贡体系中的一个不变量。古代中国只有“天下”,没有“世界”,而“天下”则“莫非王土”。所以,前来朝贡的在理论上都是皇帝的臣子,历代王朝从来不会公开承认朝贡的一方是与自己平等的国家。古代中国的“天朝”架子还能有人买账,而在主权国家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万邦来朝”只能作为史书里的名词,供人感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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